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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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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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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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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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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公告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红河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3〕47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2023〕-2-49)、县政务局《关于持续推进建水县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编制了建水县农业农村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3日
建水县农业农村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1.农药经营许可实施规范
2.兽药经营许可实施规范
3.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实施规范
4.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实施规范
5.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实施规范
6.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实施规范
7.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实施规范
8.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实施规范
9.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实施规范
10.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野外考察审批实施规范
11.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实施规范
1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实施规范
13.动物诊疗许可实施规范
14.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实施规范
15.生鲜乳收购站许可实施规范
16.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实施规范
17.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实施规范
18.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实施规范
19.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实施规范
附件【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