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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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yjj/2025-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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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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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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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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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聚泰矿业有限公司建水县普雄乡挣财洞铅锌矿“11·13”一般冒顶片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4年11月13日1时20分许,位于建水县普雄乡的红河聚泰矿业有限公司建水县普雄乡挣财洞铅锌矿88号斜井1700m中段2#剖穿脉探矿巷道发生一起冒顶片帮事故,造成一名从业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90万元。
事故发生后,建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时作出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2007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于2024年11月13日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报告经红河州安委办审核通过后,建水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1月6日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
建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等有关规定,于2025年10月9日成立了由建水县应急管理局、建水县公安局、建水县普雄乡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红河聚泰矿业有限公司建水县普雄乡挣财洞铅锌矿“11·13”一般冒顶片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发生的相关企业和有关部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红河聚泰矿业有限公司住所位于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普雄乡七棵树村委会落水洞村,该公司持有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2408636*****;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刘某某;注册资本:伍仟伍佰万元整;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营业期限:2013年12月19日至2063年12月19日;经营范围:铅矿开采;锡矿采选;铅锌矿、锡矿洗选;矿产品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持有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证号:C53000020081231200*****,有效期:2024年9月2日至2027年8月8日。持有红河州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红)FM安许证字〔2014〕****,有效期:2022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17日。持有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探矿权证,证号:T53250020210830500*****,勘查项目名称:红河聚泰矿业有限公司建水县普雄乡挣财洞铅锌矿1800米至1200米标高铅矿普查,有效期限:2021年8月9日至2026年8月9日。
法定代表人:刘某某,男,汉族,44岁,本科程度,群众,身份证号码1303241980022*****,联系电话:156873*****,现住:弥勒市弥阳镇冉翁西路11号政协职工宿舍201号。
二、事故评估过程
2025年10月10日,事故评估组邀请专家组根据建水县人民政府批复的《红河聚泰矿业有限公司建水县普雄乡挣财洞铅锌矿“11·13”一般冒顶片帮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深入事故现场,采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逐项对照事故责任单位、相关企业和有关部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工作成效,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罚建议落实情况,以及企业开展举一反三安全整治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工作。
三、事故有关单位及人员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和成效
(一)对红河聚泰矿业有限公司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建议等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查阅相关单位事故结案批复工作情况、行政处罚案件情况,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台账等材料,对已明确《事故调查报告》中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如下:
1.已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对红河聚泰矿业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2.已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对法定代表人刘某某、矿长何某某、安全副矿长丁某某、生产科长王某某进行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3.红河聚泰矿业有限公司已与员工张某已解除劳动合同;
4.红河聚泰矿业有限公司内部已对刘某某、丁某某、王某某、何某某等1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5.红河聚泰矿业有限公司已向建水县人民政府及云南炜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二)红河聚泰矿业有限公司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和成效
经评估组针对《调查报告》中所提出存在的问题,查阅相关整改台账资料,并通过座谈的方式了解事故发生后企业开展的各项工作,红河聚泰矿业有限公司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工作成效如下:
1.刘某某、丁某某、王某某、何某某等人对“11·13”事故进行了书面反思;
2.复工复产前,企业于2025年2月8日进行“11·13”事故警示教育和培训;
3.云南炜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每季度对红河聚泰矿业有限公司建水县普雄乡挣财洞铅锌矿进行安全检查;
4.企业重新对顶板管理制度、包保责任制、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班组安全等级评估和考核制度、出渣班长安全管理制度、凿岩班长安全管理制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预案等制度进行修订,并严格执行;
5.事故发生后,云南炜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单祖波(副总裁)在建水县普雄乡挣财洞铅锌矿召开紧急会议。红河聚泰矿业有限公司迅速成立了建水县普雄乡挣财洞铅锌矿停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治工作专班,于2024年11月14日制定下发《建水县普雄乡挣财洞铅锌矿“11·13”一般冒顶片帮事故停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建水县普雄乡挣财洞铅锌矿停产整治工作,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2月20日,整治专班共排查梳理出一般隐患7条,无重大隐患,按要求全部整改完成,并对事故区域进行了封闭,复工复产前开展全员教育培训2期,培训125人,考核合格125人,合格率100%。
(三)建水县应急管理局、建水县普雄乡人民政府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和成效
建水县应急管理局、建水县普雄乡人民政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多措并举、举一反三开展了非煤矿山企业专项相关整治工作,通过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增强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层层压实责任,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具体举措如下:
1.于2025年2月14日组织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召开事故警示教育会,通过分析事故原因、造成的影响及处理处罚情况,组织企业深入学习和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促企业牢固树立了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安全忧患意识,按“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加大监管力度。对施工管理薄弱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以及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提高了监管实效,确保了安全生产。
3.督促企业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法治观念,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层层压实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评估意见
经评估组对照《事故调查报告》相关内容评估认为:
(一)红河聚泰矿业有限公司建水县普雄乡挣财洞铅锌矿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照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建水县应急管理局、建水县普雄乡人民政府在此次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召开警示教育会,加大监管力度,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了行业主管和属地监管职责职能。
五、工作建议
(一)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的惨痛教训,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法治观念,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层层压实责任,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对重点工程、重要项目的安全监管,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强化现场安全管控,作业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岗前培训,落实作业过程中各项管控措施,及时发现并制止“三违”行为。
建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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