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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卫生健康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205745-204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1-27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03号),结合省医考中心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县今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现场审核时间为2021年1月26—2月7日(现场审核期间无补报功能),请各位考生持报名所需提交相关资料到县卫生健康局一楼医政科进行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本次现场审核将采取分阶段、分单位的方式进行审核,具体审核安排如下: 

  (一)1月26日--28日审核单位:西庄镇、甸尾乡、青龙镇、官厅镇、坡头乡、临安镇、南庄镇、岔科镇、曲江镇、面甸镇、普雄乡、利民乡、盘江乡、李浩寨乡(包含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二)1月29日审核单位:州中医院、州二院; 

  (三)2月1日--2日审核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二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 

  (四)2月3日--4日审核单位: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 

  二、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要求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依据,严格按照国家卫计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执行。 

  (二)2021年继续开展短线医学加试,加试科目有“院前急救”和“儿科”。“院前急救”科目仅独立建制的120急救中心(站)工作的考生可申请加试;申请加试“儿科”科目的考生其所在执业机构诊疗科目必须有“儿科”,如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申请加试“儿科”的,其《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必须有“儿科”。 

  (三)云南考区2021年继续开展医师资格考试临床执业医师、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医师和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医学综合笔试“一年两试”试点。考生通过当年实践技能考试,但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笔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笔试(含缺考考生及未缴纳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费用的考生),第二试考试时间详见《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公告》(2020年第3号)。 

  (四)按照国家统一规划,自2020年起,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归并至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试的成绩合格考生,成绩2年有效。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是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 

  (五)2021年对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口腔类别、公共卫生类别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大纲中卫生法规部分内容已调整,详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医学综合考试)〉中卫生法规部分内容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发﹝2020﹞7号)。 

  (六)自2020年起,除中医类别少数民族医专业采取纸笔考试的方式进行外,其余专业类别医学综合笔试全部采用计算机化考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公告》(2020年第3号)。 

  (七)根据云南省医师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要求,2021年继续对报考学历条件进行严格审核: 

  1.以中专学历报考,且非2019、2020年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根据2021年省医考办工作要求,持中专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收交其《毕业证书》原件(除去外壳用铅笔在背面备注“考点+报名点+考生身份证号码+考生手机号码”);考生身份证明扫描件电子版(由考生提供),要求双面扫描,以PDF格式存储提交(一般打字复印店均可操作),扫描件规定命名格式为“考点代码+类代码别+序列号+姓名”(红河考点代码为09)。拍照后以照片形式提交的一律不认可,考生不按要求提交材料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审核通过的,其后果由考生承担。 

  2.以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含)以上学历报考的考生,需提交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以2002年以前毕业的大专(含)以上学历报考的考生,需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学历认证,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以外省中专学历报考,且非2019、2020年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提交原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厅、教育局、教育委员会)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若无法提供前款相关证明材料的,需提供由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办学(招生)批文、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八)2019年、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审核通过考生证明(考生登录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打印)2019年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确认单或2020年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单。 

  (九)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同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中报考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学历要求的,可以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十)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继续采取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请考生密切关注自身报名资格审核情况,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月26—3月10日及时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实践技能考试网上缴费,未及时缴费者不予参加后续考试环节。根据云卫医发(2020)37号有关规定,临床、中医和公卫类别实践技能考务费219元/人,口腔类别实践技能考务费259元/人;医学综合笔试考务费64元/单元/人。 

  经考点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到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系统上缴实践技能考试费用,医学综合考试费用收取时间将于公布实践技能考试成绩时另行通知,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费用收取时间将于公布医学综合考试成绩时另行通知。如考生未能按时缴纳考试费,视作自动放弃参加考试。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考生严格按照“202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红河考点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目录”(附件1)顺序整理审核资料,统一使用白色透明的塑料文件袋装袋,除《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材料清单第2项)由报名点负责打印外,其余材料均由考生负责提供(包括文件袋)。 

  (二)所有考生需提供两张和系统报名照片一致的白底小2寸纸质证件照(照片背面写上名字和身份证号)。 

    (三)试用期考核证明中工作起止时间填满一年即可,时间截止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就可以报。

   

  附件:202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红河考点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目录 

   



附件【附件:202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红河考点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目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