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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5715-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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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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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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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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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2023年第二季度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公示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和《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2021年度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4—15 )要求,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按照“发证机关审核公示原则”在本级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现将我县2023年第二季度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申请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3年8月23日至8月31日止。
各有关医疗机构应按照备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备案公示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技术评估与管理档案制度。
如发现在列医疗机构、个人超出公示范围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或对申请人或以上情况有异议的,请致电建水县卫生健康局,我局将核实情况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873-7660147
附件:建水县2023年第二季度限制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情况公示表。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22日
附件:
建水县2023年第一季度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情况公示表
备案机关:建水县卫生健康局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2日
序号 |
医疗技术名称 |
备案技术级别 |
备案医疗机构名称 |
医疗机构地址 |
技术应用科室 |
备注 |
1 |
关节镜诊疗技术(三、四级) |
省级三级 |
红河中西医结合医院 |
建水县阜安路48号 |
外科 |
新增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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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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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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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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