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业创业
-
索引号jsxgsxj/2026-00003
-
发布机构建水县工商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6-05-11
-
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工程技术(部分领域)以及工艺美术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各企业及非公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及《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县2026年度工程技术(部分领域)以及工艺美术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水县工程技术(部分领域)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一)评审范围、对象及条件
按照省级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有关规定,我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电子信息工程、轻纺工程、机电工程、能源工程、交通工程、地震工程、水利工程、生态环境工程、林业工程、地质测绘工程、矿山冶金工程、建材工程、质量工程等相关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电子信息工程、轻纺工程、机电工程、能源工程、交通工程、地震工程、水利工程、生态环境工程、林业工程、地质测绘工程、矿山冶金工程、建材工程、质量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可申报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资格。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时间
2026年6月15日—7月3日(工作日受理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受理地点:县政府大楼404、408办公室
(三)评审时间
建水县工程技术(部分领域)初级职称评审时间拟定于2026年8月。
二、建水县工艺美术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一)评审范围、对象及条件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20号)等有关规定,我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工艺美术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人员和在工艺美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工艺美术工作、符合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可申报工艺美术员、助理工艺美术师资格。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时间
2026年6月15日—7月3日(工作日受理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三)评审时间
建水县工艺美术初级职称评审时间拟定于2026年8月。
三、申报程序
(一)县属单位人员: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并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由职业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推荐的程序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按就近就便原则,由县人社部门服务机构进行申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属地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与审核推荐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A3双面打印)须贴本人近期照片,用人单位在基层单位意见栏目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内容,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推荐审核和填报情况的申报评审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2.评审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用证明、业绩成果、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等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严禁涉密,不得填报涉密材料。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在申报人员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审核日期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用人单位审核承诺书》(附件1),未按要求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3.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员,提供能证明单位非公性质及本人与单位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见附件5)需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五份(A4纸打印)。
5.公示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当天不算公示期,从发布的第2个工作日起算)。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并形成明确的推荐意见,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是否同意推荐等,加盖单位公章。
(二)审核要求
1.强化责任追究,明确责任主体,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申报人对申报行为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剽窃他人成果等违规行为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评审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2.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推荐审核的主体责任,对申报人的品德、能力、业绩情况的真实性负责,重点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材料“真不真”。要指导本单位申报人进行申报,对照申报条件逐条核查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业绩成果、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符合要求。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退回申报人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审核通过拟推荐的人选,须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有条件的单位官方媒体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申报人基本信息、学历资历条件、学术业绩成果等。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须及时组织核查,并出具明确核查结论。
3.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或下级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审核、公示等推荐程序规范性负主要责任,重点审核提交的材料“全不全”。要对照年度职称评审通知要求,核查审核流程、公示程序是否合规,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如申报人为非公经济组织人员的,县市行业主管部门还需对申报人所在非公经济组织的真实性、运营情况及申报人专业实绩进行审核。
4.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人资格合规性负审核责任,重点审核申报人申报条件 “符不符”。要对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等文件,严格核查申报人资格条件、履职年限等核心要件,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和未按规定开展推荐审核的,及时退回下级审核单位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5.中央、省直属驻红河州单位或其他州市县专业技术人才在红河州申请评审的,须由中央、省直属驻红河州单位上级人事部门或所在州市县人社部门向评委会组建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委托经核准备案的相应层级评委会代为评审,并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报各级人社部门备案。
6.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2026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1.各相关部门及个人在录入《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不能增减名册内容)时,要注意规范申报人员的专业名称(要与本人填报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封面上的专业名称一致)和具体的单位名称(要与本人填报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的单位印章名称一致)等信息,对于部分申报职称转评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备注栏中注明调入单位时间等情况。同时,《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送评材料一览表》《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等相关表格所填报信息必须一致。
2.需要提交电子证件照,为本人彩色免冠证件照,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大小:最小为480*600,最高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证件照的格式为jpg格式;证件照的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电话号码。
3.申报材料(封面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送评材料一览表、见附件4)、《2026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纸质和电子版,见附件3)及《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电子版,见附件7)请于申报时间内报送建水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人事科,材料不全、不规范及逾期都不予受理。
4.关于评审材料的清退,请各相关单位经办人或个人于2026年12月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到建水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人教科领取已通过评审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存档,其他评审材料一律不予清退,请申报人员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逾期将作销毁处理。
5.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8号)要求,评审通过取得的职称实行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自行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zwfw.hrss.yn.gov.cn/zjgl/qt/index/zlsy)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6.本通知所涉及的各类表格及相关文件参看附件,请严格按照有关说明填报。
7.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如国家或我省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建水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人事科(县人民政府四楼404 408室)联系。
联系人:杨小丹 李曼丽
电话:7616374 7612600
附件:1.用人单位审核承诺书(模板)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3.2026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4.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送评材料一览表
5.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
6.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公示情况说明
7.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
建水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7日
附件【附件1: 用人单位审核承诺书.doc】
附件【附件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附件3:2026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xls】
附件【附件4: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送评材料一览表.xls】
附件【附件5: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xls】
附件【附件6: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公示情况说明.doc】
附件【附件7: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xlsx】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首页
新闻资讯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古城建水
专题专栏


滇公网安备 532524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