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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然资源政务公开
  • 索引号
    jsxzrzyj/2026-00129
  • 发布机构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10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关建水县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验收销号公示表

整改实施主体建水县人民政府公示时间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23日
整改任务概述云南省现有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约8000座,占损土地面积位居全国前列。其中2016年以来新增980座,未及时修复的近600座,修复工作严重滞后。
整改情况1、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2021年底前,组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对辖区内的矿山现状、破坏土地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通过现场核查、举证“三上三下”报自然资源部审核,最终确定我县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图斑85个,面积289.6225公顷。2、开展我县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工作方案》、《建水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及“一矿一策”编制工作。形成上下一致的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信息数据库,建立县级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库,为实施矿山生态修复规划、部署项目工程及完善矿山修复政策提供决策支撑。3、严格按照省级出台的相关技术标准,推进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修复,确保矿山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修复模式选择科学合理,有据可依。4、分类分批有序推进全县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2022年结合2021年的图斑核查,最终核定我县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85个图斑,面积289.6225公顷。通过摸底调查,分年度实施修复,2021年26座,2022年31座,2023年28座。争取资金、引进社会资本、统筹推进等措施,采取自然修复、辅助再生、工程治理、转型利用等方式,全县累计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图斑修复85个,面积289.6225公顷,修复面积比例达100%,全县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取得较大进展,未治理矿山数量大幅减少。在上级部门的督导指导和县级部门的协同工作下,该督察反馈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取得明显实效,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
自查自验和验收情况建水县确定历史遗留露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名录85座,分年度实施修复。1.2021年26座:2022年11月1日完成县级验收20座,2022年12月14日完成州级验收;2023年1月6 日完成县级验收5座,2023年3月10日完成州级验收;2023年6月4日完成县级验收1座,2023年6月15日完成州级验收。2.2022年31座:2023年1月6日完成县级验收6座,2023年3月10日完成州级验收;2023年1月17日完成县级验收25座,2023年2月2日完成州级验收。3.2023年28座:2023年1月6日完成县级验收1座,2023年3月10日完成州级验收;2023年6月4日完成县级验收16座,2023年6月15日完成州级验收;2023年10月29日完成县级验收11座,2023年11月24日完成州级验收。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人及电话:建水县自然资源局 普超 0873-7617476 电子邮箱:1249709468@qq.com

备注:公众对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件更进行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整改任务予以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