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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然资源政务公开
  • 索引号
    jsxzrzyj/2026-00046
  • 发布机构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2-06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红河州腾龙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送达公告

因红河州腾龙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已未办公,且法人手机号码已更换,且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将《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5个过期探矿权拟纳入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的公示》送达受送达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将《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5个过期探矿权拟纳入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的公示》进行公告送达,受送达人应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建水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建水县临安镇仁和路29号建水县自然资源局204,电话:0873-7612436)领取相关材料。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5个过期探矿权拟纳入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的公示》主要内容: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十条第二款“探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勘查许可证自行废止。”、《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定期清理过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对有效期届满前因矿业权人自身原因未按规定申请延续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予以公告注销。公告注销前应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规定,现将云南省建水县旧寨铁多金属矿勘探等5个探矿权拟纳入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予以公示。

当事人的权利:探矿权人如有异议,请在2026年3月7日前将书面意见送达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期满未提出无异议的,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将依法给予上报清理注销。

公示期:2026年2月6日—2026年3月7日。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