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庆虎因保管不善,将宗地号A-(4)-20F-3Ⅱ-602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史庆虎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