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0日,根据(2015)建执字第33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杨洪、毛艳持有的位于建水县临安镇福康路(兴凯佳景),宗地号:A-(5)-167S001SP13,土地证书颁发号:建国用(2014)第124号,宗地使用权面积28.87平方米,证书编码:No 024560264,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人已经转移为齐洋,特此公告,注销此证。
建水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