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交土公告字〔2018〕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建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建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建水县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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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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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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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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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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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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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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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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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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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
幅度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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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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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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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工业大道至金鸡寨道路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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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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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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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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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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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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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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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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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元/㎡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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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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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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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投建水石化有限公司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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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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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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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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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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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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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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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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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元/㎡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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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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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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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工业大道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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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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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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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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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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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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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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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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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元/㎡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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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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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县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余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的,申请人须提交由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以及联合竞买协议。
三、报名和交纳保证金时间:2018年10月15日8:30时至2018年10月31日16:3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四、挂牌时间:2018年10月24日8:00时至2018年11月2日15:00时。
五、挂牌地点:建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提出书面申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竞买人提交资料:
1.法人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申请书(原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原件)。
2.自然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申请书(原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原件)。
注:1.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2.申请书、承诺书由交易中心提供范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可由交易中心提供范本也可由竞买人自行提供。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九、报名、报价地点:建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楼2楼(建水县清远路延长线盛世临安二期对面)
出让人:建水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陶雪、刘丽荣
联系电话:0873-7626299
挂牌人:建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红旭
联系电话:0873-7626516
十、缴纳竞买保证金: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建水支行
开户单位:建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372 5235 4904
十一、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具体要求和未尽事宜见公开挂牌出让交易文件,如需以上资料请到建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资源交易科获取。
十二、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十三、报名时竞买保证金必须到达指定帐户及需提交的资料齐全方予办理报名手续。
十四、注意事项:
(1)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含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计税标准缴纳。
(2)具体建设指标详见住建局规划指标的函。
十五、此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同步发布。
建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