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元公告字〔2019〕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经建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租赁建水县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委托云南中元拍卖有限公司承办具体事宜。
一、挂牌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拍卖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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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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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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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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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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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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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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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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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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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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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
幅度
(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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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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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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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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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羊街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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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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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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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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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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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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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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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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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次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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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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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次挂牌租赁宗地经建水县人民政府批准以“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租赁期满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按协议出让完善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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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县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余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仅可以单独申请。
三、报名和交纳保证金:有意向竞买人须2019年9月4日8:30时至2019年10月10日16: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将竞买保证金交纳至下列账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建水支行
开户单位:建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372 5235 4904
四、挂牌时间:2019年9月26日8:00时至2019年10月12日10:30时止。
五、挂牌地点:建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提出书面申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竞买人提交资料:
1.法人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申请书(原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原件)。
2.自然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申请书(原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原件)。
注:1.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2.申请书、承诺书由云南中元拍卖有限公司提供范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可由云南中元拍卖有限公司提供范本也可由竞买人自行提供。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九、报名、报价地点:建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楼315室(建水县清远路延长线盛世临安二期对面)。
十、报名时竞买保证金必须到达指定帐户及需提交的资料齐全方予办理报名手续。
十一、本次挂牌租赁的详细资料具体要求和未尽事宜见公开挂牌租赁交易文件,如需以上资料请到建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楼315室获取。
十二、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十三、注意事项:
具体建设指标详见住建局规划指标的函。
十四、联系方式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陶雪、刘丽荣
联系电话:0873-7626299
云南中元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杰
联系电话:15187324080
十五、此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同步发布。
十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租赁文件》。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 云南中元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