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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9-202346-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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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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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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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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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建水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听证会公告(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建水县人民政府印发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决定举行《建水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建水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否适当,听取社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0年3月23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时确定。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9人,其中:
1.本县年满18周岁,工作生活在建水县行政区域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人超过预定人数时,由我局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 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各乡镇、县属各委、办、局推荐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建水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科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宜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者信函、传真、网上电子邮件报名等方式。
现场报名可在2020年3月10日至3月12日的工作时间(8:30-11:30和14:30-17:30)内,到建水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科填报;
报名信函寄至建水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科(邮政编码:65439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
报名传真:0873-7612528;
网上电子邮件报名发送至407418284@qq.com邮箱。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听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17时30分。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0年3月13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建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听证会举行3个工作日前将《建水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听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唐建聪
联系电话:0873-7612450
特此公告
附件1: 《听证会须知》
附件2:《听证会申请书》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10日
附件1:听证会须知
1、凡户籍在建水县区域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代表单位参加听证的,须提交单位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参加听证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听证会申请人经县自然资源局审核通过后获得参加或旁听资格,并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邀请函》;听证代表申请必须于2020年3月12日之前送交建水县自然资源局。
3、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了解、熟悉“征地统一年产值”等相关资料,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 建水县 实际情况,对本次编制建水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4、会上发言时应当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10分钟,会后将相关资料交听证举办单位。参加旁听人员不得发言,可在听证会结束后十日内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5、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
6、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或旁听,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7、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8、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附件【附件2:听 证 申 请 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