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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然资源政务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9-202312-835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07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建水县陶土资源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方案》中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建水县陶土资源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 

  一、听证事项 

  对《建水县陶土资源保护管理办法(草案)》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或者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0年8月21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时确定。 

  三、听证代表及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15-37人,其中: 

  1、本县年满18周岁,与《建水县陶土资源保护管理办法(草案)》有关或者关注陶土管理办法的公民15-37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熟悉听证事项4-5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人员不足时,由建水县自然资源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建水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宜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者信函、传真、网上电子邮件报名等方式。 

  现场报名可在2020年8月7日至8月11日的工作时间(8:30-11:30和14:30-17:30)内,到建水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填报; 

  报名信函寄至建水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邮政编码:65439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 

  报名传真:0873-7612528; 

  网上电子邮件报名发送至460332126@qq.com邮箱。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听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10时30分。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0年8月12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问、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参会人员名单,听证会举行3个工作日前将《建水县陶土资源保护管理办法(草案)》等相关资料送达陈述人(听证代表)。 

  联系电话:余建伟,0873—7612436(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 

  附件1:建水县陶土资源保护管理办法(草案) 

  附件2:关于《建水县陶土资源保护管理办法(草案)》的起草说明 

  附件3:听证会报名表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7日 



附件【附件2:关于《建水县陶土资源保护管理办法(草案)》的说明.docx
附件【附件1:建水县陶土资源保护管理办法(草案).docx
附件【附件3:听证会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