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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9-20231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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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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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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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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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建水县陶土资源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方案》中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建水县陶土资源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
一、听证事项
对《建水县陶土资源保护管理办法(草案)》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或者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0年8月21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时确定。
三、听证代表及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15-37人,其中:
1、本县年满18周岁,与《建水县陶土资源保护管理办法(草案)》有关或者关注陶土管理办法的公民15-37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熟悉听证事项4-5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人员不足时,由建水县自然资源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建水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宜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者信函、传真、网上电子邮件报名等方式。
现场报名可在2020年8月7日至8月11日的工作时间(8:30-11:30和14:30-17:30)内,到建水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填报;
报名信函寄至建水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邮政编码:65439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
报名传真:0873-7612528;
网上电子邮件报名发送至460332126@qq.com邮箱。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听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10时30分。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0年8月12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问、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参会人员名单,听证会举行3个工作日前将《建水县陶土资源保护管理办法(草案)》等相关资料送达陈述人(听证代表)。
联系电话:余建伟,0873—7612436(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
附件1:建水县陶土资源保护管理办法(草案)
附件2:关于《建水县陶土资源保护管理办法(草案)》的起草说明
附件3:听证会报名表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7日
附件【附件2:关于《建水县陶土资源保护管理办法(草案)》的说明.docx】
附件【附件1:建水县陶土资源保护管理办法(草案).docx】
附件【附件3:听证会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