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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9-20211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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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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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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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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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5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省、州的工作安排,及《建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建水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建政发〔2018〕36 号)的要求,我县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8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近18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85724.67公顷(1285870.1亩)。其中,水田11260.83公顷(168912.5亩),占13.14%;水浇地11437.60公顷(171564.0亩),占13.34%;旱地63026.24公顷(945393.6亩),占73.52%。临安、曲江、面甸、官厅、青龙、岔科等6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面积的64.53%。
全县种植粮食作物的耕地29253.35公顷(438800.3亩),占34.12%;种植非粮食作物的耕地7299.18公顷(109487.7亩),占8.52%;粮与非粮轮作的耕地47494.60公顷(712419.0亩),占55.40%;未耕种的耕地1677.54公顷(25163.1亩),占1.96%。官厅镇种植粮食作物的耕地面积最大,占全县耕地面积的6.47%。
全县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0988.22公顷(164823.3亩),占12.8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3506.25公顷(202593.7亩),占15.7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0211.15公顷(603167.3亩),占46.9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6946.51公顷(254197.7亩),占19.77%;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072.54公顷(61088.1亩),占4.75%。
二、种植园用地19036.21公顷(285543.2亩)。其中,果园16604.08公顷(249061.2亩),占87.22%;茶园102.74公顷(1541.1亩),占0.54%;其他园地2329.39公顷(34940.9亩),占12.24%。种植园用地主要分布在临安、南庄、利民、盘江等4个乡(镇),占全县种植园用地面积的61.26%。
三、林地199901.24公顷(2998518.6亩)。其中,乔木林地155460.39公顷(2331905.8亩),占77.77%;竹林地1407.88公顷(21118.2亩),占0.70%;灌木林地36624.96公顷(549374.4亩),占18.32%;其他林地6408.01公顷(96120.2亩),占3.21%。曲江、官厅、坡头、普雄、利民、青龙等6个乡(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面积的57.25%。
四、草地32772.81公顷(491592.2亩)。我县涉及其中1个二级地类,均为其他草地32772.81公顷(491592.2亩)。临安、面甸、青龙、盘江等4个乡(镇)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草地面积的59.11%。
五、湿地92.29公顷(1384.4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县涉及其中1个二级地类,均为内陆滩涂92.29公顷(1384.4亩)。湿地主要分布在临安、曲江、官厅、利民、盘江等5个乡(镇),占全县湿地面积的95.07%。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240.15公顷(183602.3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219.24公顷(33288.6亩),占18.13%;村庄用地7808.36公顷(117125.4亩),占63.79%;采矿用地1815.19公顷(27227.9亩),占14.8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97.36公顷(5960.4亩),占3.25%。
七、交通运输用地5693.78公顷(85406.7亩)。其中,铁路用地263.49公顷(3952.3亩),占4.63%;公路用地2165.16公顷(32477.4亩),占38.03%;农村道路3257.18公顷(48857.7亩),占57.20%;管道运输用地7.95公顷(119.3亩),占0.1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290.42公顷(64356.3亩)。其中,河流水面1279.53公顷(19192.9亩),占29.82%;水库水面1536.41公顷(23046.1亩),占35.81%;坑塘水面1032.64公顷(15489.6亩),占24.07%;沟渠333.83公顷(5007.5亩),占7.78%;水工建筑用地108.01公顷(1620.2亩),占2.52%。临安、曲江、南庄、官厅、甸尾、坡头等6个乡(镇)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61.89%。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准确分析原因,深入揭示发展变化趋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