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jsxrmzf/2025-00221
-
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3-28
-
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云凯建土网[2023]02号)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云凯建土网[2023]02号) | |||||
云凯建土网[2023]02号 2023/3/23 | |||||
经建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
宗地编号: | JS23-02 | 宗地总面积: | 1170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建水县轻工业大道旁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7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工业用地 | 11702 | 三级 | |||
投资强度: | 625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9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300123IA0148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311.2732万元 | 加价幅度: | 5.85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04月17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04月26日10时00分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县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余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竞买。 同一宗国有建设用地竞买人只能进行一次竞买报名(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竞买人,报名称与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 |||||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24日 至 2023年04月24日 到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 |||||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24日 至 2023年04月24日 到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4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4月24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 |||||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
JS23-02 号地块:2023年04月17日08时00分 至 2023年04月26日10时00分 ; |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 |||||
(二)挂牌报名方式: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报名采用电子报名方式进行.参加挂牌交易的竞买人,请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CA数字证书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 | |||||
(三)保证金交纳方式:线下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户并带上转账凭证(回执单)到建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楼305室(建水县清远路延长线盛世临安二期对面)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宗地报名时竞买保证金缴纳人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由于竞买人未在报名截时间前进行保证金确认造成不能参加报价(竞价)等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 |||||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进行,竞买人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进行交易,如果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办(但在昆明市、保山市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 |||||
(五)土地竞得人须在 2023年5月6日至5月10日,持《成交确认书》到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科(304室)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土地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土地竞得人所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土地竞得人必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内缴清土地出让成交价款,逾期缴纳的,每逾期一日,须按迟缴金额的1‰缴纳违约金。 | |||||
(六)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计税标准缴纳。 | |||||
(七)具体建设指标详见地块规划条件,竞买成功后个人或企业须严格按照宗地的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类型等进行投建。 | |||||
(八)竞买申请人须与缴纳保证金账户名称、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动产证书权利人一致。 | |||||
(九)其他未尽事项和要求参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办理。 | |||||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 |||||
联系地址: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建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凯迪佳拍卖有限公司 | |||||
联 系 人:陶雪、刘红旭、曹烨 | |||||
联系电话: | |||||
开户单位:建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建水支行 | |||||
银行帐号:137252354904 | |||||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