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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然资源政务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9-202046-081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4-21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建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就《建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于2023年4月18日进行听证,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建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公告及听证资料送达 

  2023年3月16日在建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建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发布了听证会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报名办法等相关内容。 

  2023年3月31日在建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建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征监察人、听证代表名单等事项。 

  2023年4月10日将《建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简本送达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报名及听证代表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拟设听证代表名额23-31人,其中利害关系人代表15-20人、社会普通公众代表3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2-3人、熟悉土地管理、规划的专家2-3人,法律工作者代表1-2人。在《建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期限内,报名及邀请听证代表人员符合规定要求。最终本次听证会确定听证代表28人。 

    

    

  (三)听证会的举行 

  听证会于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上午9:00,在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举行。 

  本次听证会设主持人1名、决策发言人1名、监察人1名、记录人1名,应到听证代表28人,实到听证代表共22人(6人因故未出席),实到人数符合三分之二以上听证代表出席的规定。 

  会议由县自然资源局邹春副局长主持,决策发言人马学武同志针对听证事项的背景、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及意见建议逐一进行了说明,听证监察人现场宣读了听证监察意见。出席听证会的听证代表有10人提出了意见建议,12人无意见。 

    

  听证会按照以下程序举行: 

  1.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 

  2.核实并宣布听证会代表身份; 

  3.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4.决策发言人介绍决策方案背景; 

  5.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决策发言人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6.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 

  7.听证监察人宣读听证会监察意见; 

  8.听证会总结; 

  9.会议记录材料交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审阅并签名。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参加听证会的各方听证代表按照听证议程,进行了听证发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梳理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针对村庄预留用地、宅基地审批有关内容、如何处理空间规划与现实矛盾及规划时限等问题进行了提问,决策发言人现场逐一进行了回答。 

  (二)建议国土空间规划应本着可实施、可操作的原则进行规划。 

  (三)建议在本次国土空间规划中应科学合理的统筹规划各类生产生活服务设施。 

  (四)建议充分融合衔接建水县“十四五”规划及行业部门专项规划内容。 

  (五)建议在预留用地方面,规划应具有超前性,合理保障农村宅基地用地需求。 

  (六)建议与各乡镇充分沟通土地问题,保证配套设施助力产业发展。 

  (七)建议加强内容校核。 

  四、听证机关对听证情况的评说 

  本次听证会意义重大,各位听证代表从实际出发,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各抒己见,对《建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的优化完善提出了科学的意见和建议,非常具有代表性及参考价值。 

  五、对听证会代表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建水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将逐一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按照程序上报审查并公布实施。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