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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体育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1008-212946-988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0-08
  • 时效性
    有效

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项目完成县级资格初审

  2014年,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1号)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出资设立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用于奖励考入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的云南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资助金额每生每学年5000元,建水县自该项目实施以来,共有536人次通过资格审核,发放资助金额268万元;2016年,实施云南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项目,资助金额每生每学年5000元,用于奖励考入规定的一本院校的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该项目实施以来,发放资助金额6万元,为12人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解决了学费、生活费问题。

  2018年,按照红教发〔2018〕42号《红河州教育局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和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等工作的通知》要求 ,结合我县实际对2014-2017年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和2016-2017年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项目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共有156名学生通过县级初审,对2018年考入中央部委直属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优秀本科学生、考入规定的一本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经过评审组审核并公示,共有35名大学生通过了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资格初审,3名大学生通过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项目资格初审。

  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和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燃眉之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历年的受理过程中,对初审通过的学生在县教育局一楼门厅、普通高中学校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资金发放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对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资金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政策要求,进一步简化资助程序,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家长解决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