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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9-1938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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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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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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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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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积极探索初三学生进行职业体验之路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挥中等职业学校作用,帮助部分学业困难学生按规定在职业学校完成义务教育,并接受部分职业技能学习”规定,结合红河州教体局工作要求,各初级中学初三下学期开始,在学生自愿、家长同意、学校组织的前提下,可将学业困难学生分流到州内中职学校,发挥中等职业学校作用,帮助学生在职业学校完成义务教育,并接受部分职业技能学习培训。我县12所中学,共计559名初三学生于2019年5月5日上午由中职学校分片接送学生,到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以晴分校)进行中职职业教育体验.为初三学生今后就读中职学校奠定一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