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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体育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9-193225-697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5-07
  • 时效性
    有效

生命无价 酒后禁驾

  为提高我县教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酒后拒驾”意识,严守纪律规矩,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把牢“关口”,坚决不存侥幸心理。

  4月29日,县教体局向各学校通报了四起教体系统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案例,并要求各学校教师签订拒绝酒驾承诺书,以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以案促改,认真吸取教训。

  4月30日,全县各校园组织全体师生10万余人通过视频观看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某酒驾庭审现场。

  5月6日,县教育体育局召开了“拒绝酒驾,从我做起”专题会议。会上,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某酒驾庭审视频。2020年12月9日21时,被告人王某醉酒驾驶摩托车于朝阳北路与横过道路的苏某、黄某发生碰撞,导致苏某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相关规定,王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之后,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危险驾驶罪相关法律知识,并签订了《建水县教体系统干部职工杜绝酒后驾驶承诺书》。 

  刘方局长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认真汲取教训,以案为戒,加强自我约束,增强纪法观念;要深刻认识醉驾犯罪的严重危害性,要深刻认识酒驾醉驾对自己、对家庭、对组织带来的负面影响;要切实预防、杜绝醉酒驾车违法犯罪。 

  刘方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督促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时刻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不断校正思想坐标,守初心,知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