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起开始进行县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16年年度检查工作。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是法律赋予登记管理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是社会组织应承担的法律义务。通过年度检查进一步确认社会组织法人资格,考察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活动和内部建设管理情况,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年度检查的范围包括2016年7月1日前经建水县民政局批准成立登记的县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