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城乡低保工作以打造“阳光低保”为目标,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形成了村级民主评议、乡镇审核、民政局复核审批的三级审定,二榜公示的审批机制,确保保障对象精准,保障标准合理。一是运用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和云南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将所有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录入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建立工作台帐,实施精细化管理。二是依托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全面摸底调查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完善核查认定办法,健全核查指标体系,确保城乡低保对象身份认定、收入和财产核对准确的基础上,做到“一个不漏,一个不错”。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及其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公布城乡低保监督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坚决杜绝不经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不按规定程序纳入城乡低保的做法,做到“凡进必核”,有效减少和遏制“骗保”、“错保”、“政策保”;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进行集中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