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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6-113009-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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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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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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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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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切实加强审核申请保障性住房条件
我县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2〕14号)、《建水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规范准入审核,同时积极加强与社区、公安局、民政局和房管部门沟通联系,做到严格审批程序,相关部门层层把关,形成社区承担初审、复申;公安局承担落实户口;民政局承担落实婚姻状况、低保人员;房管部门承担复核申请人房产信息等的“一条龙”审核机制。通过规范准入审核与层层把关,切实防范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变相福利分房和以权谋私行为,真正让民心工程暖民心。2018年初至今,我县共审核公租房申请书239份,目前公示期已结束,正轮候分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