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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6-1129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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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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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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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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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020年1月至3月,州审计局对建水县2019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反馈建水在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中发现的15个问题,经省政府督查组认定,截止2020年11月10日,已完成整改14个,剩余1个正在整改中。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完成整改(14个)
1.违规出借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326 000 000元;2.建水县市政日常修理和清理下水道项目占用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783 675.76元;3.从征收管理局借入23 000 000元长期在保障办其他应付款科目挂账;4资金使用的其他问题;5.未完成2019年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6.未完成2019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工任务;7.安居工程计划落实方面其他问题;8.2019年棚户区改造临安镇范围内配套基础设施未与棚改住房同步实施;9.建水县以前年度新建公租房733套未分配入住;10.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11.建水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未制定支持当地租赁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12.公租房分配、运营等后续管理不到位;13.建水县棚户区改造规划不详实、计划不精准;14.2014—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青山路异地安置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未按招标文件订立合同。
(二)未完成整改(1个)
建水县人民政府违规担保融资增加地方隐性债务410 000 000元。
二、整改措施
(一)违规出借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326 000 000元
审计发现:2019年6月至12月,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保障性安居工程账套分别借给建水县龙窑投资有限公司35 000 000元、建水县土地收储中心19 000 000元、建水县思源水务有限公司262 000 000元、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部发展区资金 10 000 000元。
整改情况:资金已于2020年3月27日归还,整改完毕。
(二)建水县市政日常修理和清理下水道项目占用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783 675.76元
审计发现:2019年6月,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保障性安居工程账套,用棚户区改造中央资金支付2016年市政日常修理工程款321 970.76元、支付2019年下水道清理工程款461 705元。
整改情况:资金已于2020年4月20日归还,整改完毕。
(三)从征收管理局借入23 000 000元长期在保障办其他应付款科目挂账
审计发现:2014年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办从征收管理局借入资金23 000 000元,至审计时,长期挂账未进行往来款项清理。
整改情况:资金已于2020年5月8日归还,整改完毕。
(四)资金使用的其他问题
审计发现:购入固定资产未作入账处理。2019年度,建水县棚户区改造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购入档案柜、电脑16 000元未做固定资产入账处理。
整改情况:购入档案柜、电脑的16000元已于2020年3月入账,整改完毕。
(五)未完成2019年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
审计发现:2019年,上级下达建水县公租房租赁补贴资金700 000元,经核查发现2019年度实际发放补贴租赁补贴资金203 980元,未完成租赁补贴资金496 020元,分别占建水县租赁补贴资金总数的29%、71%。
整改情况:2020年6月18日,经县政府批准,2019年公租房租赁补贴结余资金496020元已调整用于公租房建设项目,整改完毕。
(六)未完成2019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工任务
审计发现:2019年,上级下达建水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工任务3 407户、227栋、小区60个、面积31.99万平方米,经核查发现截止2019年12月31日,项目未开工。截至2020年3月3日,审计组现场检查,建水县实施的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仅开工278户、15栋、小区3个(东坝信用社、建水一中、交通运输公司)、面积2.86万平方米。实际未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开工任务3129户、212栋、小区57个、面积29.13万平方米,分别占建水县任务总数的91.84%、93.39%、95%、91.06%。
整改情况:建水县成立专人专班,增强管理力量和施工力量。截止2020年6月底,60个小区已全部开工。整改完毕。
(七)安居工程计划落实方面其他问题
审计发现:截至审计时,以前年度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未完成91户。
整改情况:县政府已批复,将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碗窑片区剩余的170户指标任务调整到临安镇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干河片区实施,调整的指标已于2020年6月30日完工。整改完毕。
(八)2019年棚户区改造临安镇范围内配套基础设施未与棚改住房同步实施
审计发现:2019年建水县棚户区改造涉及临安镇和曲江镇的7个片区,改造内容为房屋主体改造及相应的配套基础设施。建水县采取配套基础设施与房屋主体改造分开招标的方式,截至审计时,7个片区房屋主体改造相继开工,但配套基础设施除曲江片区外,临安镇片区处于前期准备、或设计、或招标、或审图等环节,尚未开工。
整改情况:2019年建水县棚户区改造临安镇老城片区、零公里片区、永善、干河、红庙、陈官等片区均已开工。整改完毕。
(九)建水县以前年度新建公租房733套未分配入住
审计发现:截至审计时,位于建水县青山路异地安置项目的2015年度公租房625套和用租赁补贴结余资金购买公租房20套,主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已基本建成,待竣工验收;收回云南省合润轮毂厂2014年任务120套重新进行分配,88套正进行主体工程施工。
整改情况:青山路645套公租房已于2020年5月18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收回云南省合润轮毂厂2014年任务120套重新进行分配,现已全部竣工验收分配使用。整改完毕。
(十)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
审计发现:建水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制定,执行至今未进行修订。2014年8月13日,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建水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建政办法〔2014〕143号),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截至审计时,该办法未进行过修订。
整改情况:2020年10月26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建水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拟于2021年1月1日起印发实施。整改完毕。
(十一)建水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未制定支持当地租赁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
审计发现:截至审计时,建水县人民政府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未提供建水县支持租赁市场发展的相关文件资料。
整改情况:已制定《建水县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整改完毕。
(十二)公租房分配、运营等后续管理不到位
审计发现:经抽样审计,发现申请人已死亡未清退,如:李双祥、孙丽琼户;入住公租房户其名下已有房产不再符合申请入住条件未清退,如:余艳萍、王骐祥、丁秀珍、余水柱、张华卿、童金仙、周兰村户和郭建宽、张秀琼、柏桂英、陈兴荣、江水林、周兰村、余洋户;部分申请入住的公租房长期闲置未进行清退,如:刘克俊、赵兴有户。
整改情况:17套不符合规定的公租房,截至目前已全部清退。整改完毕。
(十三)建水县棚户区改造规划不详实、计划不精准
审计发现:2019年临安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零公里、陈官、干河片区1712户未纳入《建水县棚户区改造“十三五”规划》(2016-2020)范围内;根据规划要求,2019年改造计划2400户,2019年实际改造任务5035户。
整改情况:《建水县棚户区改造“十三五”规划》于2016年制定,当时棚户区改造多采取货币化安置的方式进行,但随政策变化,建水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方式有所变化,由原来计划的货币化安置变为改扩翻建方式,根据房调、地调、民调等“三调”工作摸底数据,需要改扩翻建的房屋较多,因此建水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申报任务5035户。建水县虚心听取审计意见,下一步将做好建水县域内待改造棚户区调查摸底工作,科学制定规划并扎实推进项目。整改完毕。
(十四)2014—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青山路异地安置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未按招标文件订立合同
审计发现:建水县2014—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青山路异地安置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规模25.3174万平方米,设计费700万元;签订合同的设计规模为51万平方米,设计费1326万元。
整改情况:建水县虚心听取审计意见,加强招投标政策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整改完毕。
(十五)建水县人民政府违规担保融资增加地方隐性债务410 000 000元(未完成整改)
审计发现:至2019年底,建水县2015、2016年度棚户区改造建设(沙拉河临安水镇项目),违规担保融资增加地方债务,形成地方隐形债务410 000 000元,红河州鸿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沙拉河临安水镇项目分两次向红河州棚户区改造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转贷项目资金中,建水县人民政府均作为借款保证人,其中:2016年10月12日第一次转贷资金160 000 000元,2017年11月15日第二次转贷资金250 000 000亿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整改工作指导。建水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于2020年7月27日成立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制定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赵雄作为专班组长召集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审计局等部门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事宜。二是解除政府担保。由专班督促红河州鸿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不动产作为抵押,向金融机构融资,解除建水县人民政府的担保责任。三是加快融资资金发放。融资项目报审及审批流程已完成,待第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完成及放款通道确定后,融资资金即可发放到位,第一笔资金1.5亿预计近期可发放到位,剩余资金2.3亿在45天内全部发放完毕。
三、存在问题
因融资资金暂未到位,审计发现“建水县人民政府违规担保融资增加地方隐性债务410 000 000元”,还需一定时间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管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城镇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进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建设任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住房保障政策,完善住房保障机制,健全住房保障管理制度,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建立健全公租房申请入住对象的电子数据档案,及时更新、定期监测筛查管理。三是科学合理制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实施过程中及时调整优化,加强目标责任考核,真正改善棚户区居住环境。四是加快推进未完成整改问题整改进度,尽快解除建水县人民政府的担保责任。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