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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9-192709-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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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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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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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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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性)分配表公示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性)的通知》(云财农发〔2021〕91号)文件要求,现将建水县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性)分配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起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1月26日。县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873—7662073。
附件:1.建水县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2.建水县财政局 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性)的通知
3.追加预算支出指标通知书
建水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附件1:建水县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性)分配明细表.xlsx】
附件【附件2:建水县财政局 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性)的通知.pdf】
附件【附件3:追加预算支出指标通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