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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9-18235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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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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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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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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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第一季度涉旅案件公示
一、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叶某某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案
(一)案件情况:2020年1月13日10时30分左右,投诉人在建水县人民商城附近招揽巡游出租汽车云GTXX61前往建水火车站,该出租车驾驶员叶某某未按显示器显示金额收费,并向投诉人要价30元;出租车到达建水火车站后,投诉人向叶某某支付了30元车费。
(二)法律依据:《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第三十六条第四项
(三)处理结果:对当事人叶某某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行政处罚
(四)处罚单位:建水县交通运输局
(五)处罚时间:2020年1月15日
二、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邵某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案
(一)案件情况:2020年1月13日10时30分左右,投诉人在建水县人民商城附近招揽巡游出租汽车云GTXX67前往建水火车站,该出租车驾驶员邵某未按显示器显示金额收费,并向投诉人要价30元;出租车到达建水火车站后,投诉人向邵某支付了30元车费。
(二)法律依据:《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第三十六条第四项
(三)处理结果:对当事人邵某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行政处罚
(四)处罚单位:建水县交通运输局
(五)处罚时间: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