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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旅局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9-182355-155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4-13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第一季度涉旅案件公示

  一、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叶某某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案

  (一)案件情况:2020年1月13日10时30分左右,投诉人在建水县人民商城附近招揽巡游出租汽车云GTXX61前往建水火车站,该出租车驾驶员叶某某未按显示器显示金额收费,并向投诉人要价30元;出租车到达建水火车站后,投诉人向叶某某支付了30元车费。 

  (二)法律依据:《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第三十六条第四项 

  (三)处理结果:对当事人叶某某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行政处罚 

  (四)处罚单位:建水县交通运输局 

  (五)处罚时间:2020年1月15日 

  二、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邵某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案 

  (一)案件情况:2020年1月13日10时30分左右,投诉人在建水县人民商城附近招揽巡游出租汽车云GTXX67前往建水火车站,该出租车驾驶员邵某未按显示器显示金额收费,并向投诉人要价30元;出租车到达建水火车站后,投诉人向邵某支付了30元车费。 

  (二)法律依据:《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第三十六条第四项 

  (三)处理结果:对当事人邵某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行政处罚 

  (四)处罚单位:建水县交通运输局 

  (五)处罚时间: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