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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旅局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9-182346-372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09
  • 时效性
    有效

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建水县吧舞齐歌厅于2023年6月5日,擅自接纳1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内娱乐消费。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据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处以罚款10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