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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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yjj/2026-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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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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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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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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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水县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今年6月是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6〕2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云安办〔2026〕17号)和《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红河州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红安办〔2026〕3号)要求,现将建水县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二、活动时间
2026年6月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科学体系和实践要求,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科学谋划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思路、解决短板问题的务实举措、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战能力。要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部署,加快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全面完成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不断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汲取近年来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围绕今年活动主题广泛动员、全民参与,深入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要畅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举报渠道,鼓励从业人员主动排查报告身边隐患,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持续完善内部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实现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要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采取专家解读、骨干宣讲等多种形式,提升基层一线隐患辨识和处置能力。要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工贸、烟花爆竹、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扎实开展“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和指导帮扶。要广泛组织以隐患识别、应急处置、逃生避险为重点的数字推演、实战模拟和综合演练,进一步提升基层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安全宣传“五进”作为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抓手,推动安全宣传直达基层末梢。安全宣传进企业,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讲一次安全课,组织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以案普法”等活动,提升员工安全素养;安全宣传进农村,要依托应急广播、宣传栏等阵地,深入集市、文化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普及有限空间、烟花爆竹燃放、农机安全、用电用气、防溺水等知识;安全宣传进社区,要发挥网格员、物业人员、志愿者作用,建设社区安全宣教体验角,组织邻里互助式应急培训;安全宣传进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开展“开学第一课”“小手拉大手”活动,全面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师生应急避险能力;安全宣传进家庭,要结合“敲门行动”发放家庭应急手册,指导排查燃气、消防、电动车充电等隐患,倡导储备家庭应急物资。要创新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推动传统“宣教式”向“互动式”升级,通过科普大篷车、应急志愿者、应急科普讲解员等进村入户,实现面对面、点对点的精准科普,传播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
(四)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县安委办将联合组织开展全县“安全宣传咨询日”主场活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本着务实简约的原则,策划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要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应急装备、组织互动体验等方式全面普及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大力培育安全文化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培育安全文化,组织观看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片、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安全文化下基层,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安全知识;鼓励企业设置安全主题图书屋(角),指导企业开展“一封安全家书”“我为安全献一计”和安全读书活动;依托城市商圈、地标建筑等宣传大屏,公园、商场、公交车站、候车室等播放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片、公益广告、海报等安全知识。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全民安全素养作为检验政绩观的重要标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效性。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坚持节俭规范举办活动,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密切配合,搞好通力协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要树立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思想,不搞铺张浪费,充分整合已有资源,在不增加基层负担的基础上创新性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网信、广电等部门的作用,组织协调各主流媒体、行业媒体、新媒体和应急广播加大宣传力度,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营造浓厚氛围。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归纳,及时报送信息,在行业间交流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宣传实效和应用推广。
(三)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活动实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结合,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推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促进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将典型做法和经验总结于6月23日(星期二)17:00前报县安委办。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温明友,15288328904,邮箱 jsxawh@126.com。
建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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