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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 索引号
    jsxyjj/2025-00034
  • 发布机构
    建水县应急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09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建水县重点行业领域瞒报事故核查起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建水县重点行业领域瞒报事故核查起底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各乡镇、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建水县安委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







建水县重点行业领域瞒报事故核查起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响应上级关于严厉打击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行为的号召,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建水县重点行业领域瞒报事故核查起底工作方案,旨在从根本上消除瞒报隐患,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深度核查与长效治理相结合,全面揭露并严厉惩处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行为,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形成有力震慑,提升全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核查时间与核查重点

(一)时间跨度: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特别关注近期及以往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的事故记录。

(二)行业领域:覆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含公路、水上、铁路)、建筑施工(含房屋市政、公路及水利工程等)、燃气、消防、特种设备、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风险行业。

(三)核查重点:除常规事故外,重点核查疑似瞒报、漏报事故,特别是社会反响强烈、群众举报频繁或媒体曝光的案件,以及历史遗留未决案件。

三、工作步骤与具体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底)

由县安委办牵头,整合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住建等多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各阶段任务、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及预期成果。广泛宣传动员,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度。

(二)自查阶段(4月上旬)。各重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事故瞒报情况,及时上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自查情况表》(附件1)到行业监管部门。各监管部门利用工作交流群、公众号等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对企业上报及群众举报信息进行初步筛查,确定核查重点。

(三)部门核查阶段(4月中旬至4月底)。采用大数据分析、现场勘查、查阅资料、现场走访、询问相关人员等手段,对重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确保信息共享,快速响应,形成高效核查体系。对发现的瞒报行为,立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确保调查过程公正、透明。县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核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四)整改落实与长效机制建设(5月初至5月中旬)。对核查确认的瞒报事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公开通报处理结果,形成警示效应。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督促相关企业完成整改,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长效治理机制,提升事故预防能力。各乡镇和各部门于5月7日前将工作总结和《乡镇(部门)生产安全事故核查情况表》(附件2)报送县安委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瞒报事故核查起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核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责任追究。对核查发现的瞒报事故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瞒报事故进行全面调查,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构建“瞒不了”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协作配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发改、公安、交通运输、住建、消防、市场监管、工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按照监管职责,积极参与核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联系人及电话:温明友,0873-7618429,电子邮箱:jsxawh@126.com。



附件:1. 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自查情况表

    2. 县市(部门)生产安全事故核查情况表

    3. 重点行业领域瞒报事故核查责任分工明细表




附件【附件1、2、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