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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9-18151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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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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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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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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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建水县宏旺矿业有限公司普雄乡磨盘山钼铅矿等2座非煤矿山的公告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云南省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及《建水县非煤矿山企业转型升级方案》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昆明泰和华经贸有限公司建水县盘江乡和尚俺钛矿、建水县宏旺矿业有限公司普雄乡磨盘山钼铅矿等2座非煤矿山依法实施关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名单附后)。
二、请各非煤矿山企业于公告发布 10 个工作日内到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建水税务局等职能部门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有关手续。
附件:建水县2024年关闭非煤矿山基本情况统计表
2024年5月27日
附件【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