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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 索引号
    jsxzfbgs/2024-00062
  • 发布机构
    建水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0-28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水县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委、办、局:

  《建水县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建水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四十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建水县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县“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工作体制,建立科学、规范、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机制,提升行政审批服务综合效能,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7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部署,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条件,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公共服务,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不断为企业松绑、为群众解绊、为市场腾位、为廉政强身,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高行政办事效率。

  (二)基本原则

  1.便民利民原则。推进简政放权以“为市场增活力、为发展添动力”为着力点,将“改革后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多少、项目审批提速多少、群众办事方便多少”作为衡量便民利民具体标准。

  2.底线思维原则。在改革过程中,守住国家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的底线,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放宽市场准入,降低创业就业门槛。

  3.职权法定原则。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对实施行政审批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工作人员,定岗定责定质,实行绩效考核,明确岗位职责,明确办事标准,实现审批服务的法定化、标准化。

  4.放管结合原则。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切实加强并认真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体制机制,改变监管理念和方式,探索将部分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建立监管范围清晰、标准统一、措施完善、责任明确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5.分类分级原则。根据市场主体行为的风险程度等要素划分不同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对应的事前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实行分类审批和分类监管。

  (三)基本目标

  通过实施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和网上大厅的标准化建设,形成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项目、要素、流程、裁量基准和服务等进行重组、再造和细化、量化、逐步实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的规范、统一、方便、舒适、快捷,最大限度地降低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过程中人为主观因素的不当影响,有效减少腐败,提高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激发社会创业创新的活力。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行政审批的标准化建设

  1.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及要素。结合《建水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和国务院下发的《地方政府行政许可通用参考目录》,各部门根据目前已承接和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对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统一主项、子项的设置及名称,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依据、审批对象、审批类别、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限等基本要素,确保县级与省州相同的行政许可事项做到事项名称、类别、子项设置、实施依据、审批对象、审批类别一致。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牵头、县属相关部门独立完成。

  完成时限:2017年1月底前。

  2.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的子项设置。按照网上办事的实际需求,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原则,各部门对本部门的审批事项进行细化或合并:将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细分为具体的独立子项目,并逐一明确和规范各子项目的审批要素;将同一科室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合并。对照省州部门细化后或合并后的审批事项,对应统一规范我县行政审批事项,并按要求进驻网上和实体办事大厅。同时要为每项审批事项及其子项编码赋码,确立唯一身份,不得保留和实施审批事项及其子项以外的行政审批项目。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属相关部门独立完成。

  完成时限:2017年1月底前。

  (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1.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意见》(云政办发〔2016〕37号)要求,结合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目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对本部门涉及有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彻底梳理和规范,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培训、年审年检、收费等项目一律取消,在此基础上,编制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局牵头,县属各相关部门独立完成。

  完成时限:2017年1月底前。

  2.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各部门按照全省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标准编写规范和“一口受理”政务服务模式改革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逐一编写《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办事指南》作为申请人申请和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指引,要以方便人民群众办事为出发点,突出简明扼要、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清晰准确的要求,切实发挥群众办事“导航”和“指南”作用,将摆放在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供群众和企业免费取阅。《业务手册》作为规范和指导内部审批行为的准则,以规范行政审批权运行和便于审批人员遵从为出发点,突出严格规范、明确具体、量化清晰的要求,切实发挥“限权制权”和“操作说明”作用。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局共同牵头,县属各相关部门独立。

  完成时限:2017年1月底前。

  3.积极探索试点工作方法。以面甸镇为试点,编制为民服务中心代办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代办方式。

  (三)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1.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根据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和县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的要求,各部门要把涉及的事项录入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并运行,同时逐步实现审批流程再优化,切实整合、缩短审批时限,扩大即办件比例。所有入驻事项的内容、前置条件、办事流程、表格样式在网上大厅中公布,办事群众也可通过门户网站直接浏览并下载申请表格,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查询。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务局共同牵头,县属各相关部门独立完成。

  完成时限:2017年1月底前。

  2.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中介超市。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投资项目“一项一码一表”项目登记,投资项目集中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取件”。有中介需求的项目进入中介超市公开竞价选取,需财政、审计、督查、监察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配合,凡使用财政性和国有资金购买的中介服务项目全部进入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杜绝体外循环。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政务局共同牵头,县属各相关部门独立完成。

  完成时限:2017年2月底前。

  3.政务服务中心的场地和窗口设置。按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实行“开放式办公、柜台式服务”,建立配齐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所需场地及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服务评价器等硬件设施和休息区、办事指南摆放区、饮水机等便民服务设施。

  责任单位:县政务局牵头,县属各相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7年2月底前。

  4.政务服务中心和为民服务中心实现管理标准化和服务标准化。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和事项办理流程,做到以人为本、规范管理。将事项目录、工作流程、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工作职责在大厅内统一上墙。进一步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进入办事大厅事项的公开、透明度和监督力度。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设立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公布投诉电话,加强投诉办理。建立巡查制度,准确掌握各窗口工作人员到岗到位及履职情况。在窗口安装“满意度评价器”,随时接受办事群众评价监督。同时统一窗口人员服装,规范文明用语,全面推行大厅接待服务、全程代办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加时服务、延伸服务等,使亲民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落实到每一个人员、每一个事项。

  责任单位:县政务局牵头,县属各相关部门、试点乡镇配合。

  完成时限:2017年2月底前。

  5.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电子查询系统。根据实际统筹规划,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电子查询系统平台,将各实施单位行使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并摆放在政务服务大厅醒目位置,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和查询。

  责任单位:县政务局牵头,县属各相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7年4月底前。

  三、工作步骤

  为扎实推进我县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任务。具体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准备阶段(2016年8月—11月)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调整充实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建水县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召开动员会。组织召开全县推进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和全面启动推进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

  (二)推进阶段(2016年11月—2017年3月)

  1.制定部门方案。各部门制定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时间任务表。并对照省州本系统的权责清单和国务院下发的《地方政府行政许可通用参考目录》,梳理并规范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对行政许可事项细分子项。同时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意见》(云政办发〔2016〕37号)要求,各部门和试点乡镇梳理公共服务事项。各相关部门将梳理规范后的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含子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分别于2016年12月30日和2017年1月15日前报县委编办。(县委编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局共同牵头,县属各相关部门独立完成)

  2.开展培训。邀请省审改处、州审改办专家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化业务培训。(县政府办牵头,县委编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局协调组织,县属各相关部门参加)

  3.事项审核。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同时为审批事项及其子项统一编码赋码。

  4.编写办事指南和业务指南。各相关部门编写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指南,于2017年3月20日前报县委编办,县委编办和县政府法制办对其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审核。(县委编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局、县政府法制办共同牵头,县属各相关部门独立完成)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4月—5月)

  全面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编制完成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正式录入网上服务大厅,并组织运行、实现网上大厅建设的标准化。(县委编办、县政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属各相关部门独立完成)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上半年)

  对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进行全面评估,解决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工作,推动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常态化。(县委编办、县政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属各相关部门独立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建水县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并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年终综合考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把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建设廉洁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重要抓手,加强协调和配合,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摆上重要位置,认真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充实人手、落实经费

  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局等相关部门和试点乡镇各抽调一名业务熟悉、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人员保障。同时,切实落实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为确保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成果的运用和推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经费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

  (三)统筹协调,强化监督

  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涉及面广,县委编办要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牵头各部门及时研究标准化建设与执行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各部门进行全程督办,定期通报。

  (四)明确专人,及时总结

  县属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并在每月30日前将工作完成情况分别报县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编办)和县政府督查室,并在2017年5月底前,将总体工作完成情况及涉及的各类成果汇编成册上报。县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17年6月份对县属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县委编办联系人:杨妮,7879469、17787337703。

  县政府督查室联系人:田艳,7613409。

  

  

  

  附件:建水县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钱桂芹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陶春发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邓皓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肖志刚 县委编办主任

              肖  青 县发改局局长

              王菊莲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范维矗 县政务局局长

  成      员:李绍宽 县政府办副主任、

                     县紫陶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李红青 县委编办副主任

              吴  勇 县人社局局长

              李建军 县公安局副政委

              师明成 县财政局局长、

                     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万洪云 县民政局局长

              陶生安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普奇跃 县林业局局长

              马文强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许批楚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王丽芳 县发改局副局长

              牛锐琼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沈玉蓉 县政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编办,由肖志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法制办主任马文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牛锐琼、县政务局副局长沈玉蓉兼任副主任,成员从县委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局抽调组成,具体负责全县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指导、协调、推动建水县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组织制定建水县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各部门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具体承担建水县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制定;指导和推进各部门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各项工作,负责审核各部门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指导梳理并负责审核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业务指南;组建建水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评估专家组;向州审改办报告有关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