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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9-184438-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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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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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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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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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审计局关于建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楼竣工结算审计的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第3号)
(2018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建水县审计局自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2月13日,对建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楼竣工结算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疾控中心业务综合楼项目总建筑面积2312.02平方米,其中,基底建筑面积574.06平方米,框架结构、四层,建筑高度15.75米,耐火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一)建设程序履行情况。
1.项目立项和批复情况。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红发改社会﹝2015﹞173号)文件,批复通过项目可行性研究。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红建发﹝2015﹞408号)文件,批复同意疾控中心业务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
2.相关手续办理情况。
本项目针对以下事项办理了相关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勘察文件施工图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建设工程实质性备案审查、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检测。
3.招投标情况。
疾控中心业务综合楼通过公开招投标,室外工程采取竞争性谈判,中标单位都为建水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综合楼、室外工程中标价分别为354.62万元和160万元。
(二)建设项目施工管理情况。
1.合同签署情况。
建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分别与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单位签订了6类共8份书面合同。
2.监理情况。
审计时提供的监理资料有工程开工报审表、质量评估报告、竣工报告。就送审资料看,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合同中就监理工作职责有关工程材料价格确认的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86.85万元。
(二)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1.项目招投标后将综合楼一楼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示范门诊的功能分区进行建设,未报审批部门审批。
2.提高装修标准,施工过程中没执行中标的主材价格选择相应的瓷砖、洁具、灯具、外墙漆,而是建设、监理、施工三方重新签订均高于中标价的新材料单价。
三、审计处理及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建水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多计的工程价款建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参照审核后的650.10万元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
同时提出以下五条审计建议:一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二是加强合同管理;三是加强对结算资料的审核;四是尽快与施工单位办理后续结算手续;五是出现合同外工程时,应会同参建各方共同出具工作细则,明确各方职责,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意按审核后的建安工程费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并积极采取措施按审计建议进行整改。
建水县审计局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