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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9-18440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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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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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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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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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审计局关于建水县曲江镇松树营--利民乡竹鸡河产业路建设项目决算审计的审计结果公告
(2023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建水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9月7日至10月31日,对建水县曲江镇松树营——利民乡竹鸡河产业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曲江镇松树营——利民乡竹鸡河产业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属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曲江镇红坡头村,止于利民乡竹鸡河村,设计里程8.8883km,路基设计宽度为6.5m,路面宽度3.9m,路面结构为厚18cm水泥稳定碎石垫层+厚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公路等级:四级,设计行车速度:15km/h,荷载等级:公路-II级,设计基准期:10年,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7月-2021年12月。
截至2022年8月31日,项目共计到位资金13 220 000元,到位率100%。其中中央资金9 310 000元,到位率100%;州级资金3 910 000元,到位率100%。
(二)工程结算审核情况。
2022年6月15日,建水县曲江镇人民政府委托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建水县曲江镇松树营——利民乡竹鸡河产业路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结算审核,报审工程施工费1 458.25万元,审核后工程施工费1 405.40万元,审减工程施工费52.85万元,审减率3.62%。建水县审计局于2022年9月7日起对以上工程开展了审计监督。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竣工财务决算情况。
1.投资额完成不实,少计待摊投资1.78万元。
2.会计核算不规范。
(二)工程结算管理情况。
3.建水县曲江镇人民政府对工程实施过程和聘请的第三方结算审核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工程价款结算不实74.27万元。
(三)工程建设管理情况。
4.安全护栏未按设计施工。
5.建设单位未对施工单位送检测机构测试的材料进行监管,导致送检材料与实际不符。
6.未提供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支付证明。
(四)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7.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
三、审计处理及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建水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于以上问题已按相关法律条款作出处理。
同时提出以下五条审计建议:㈠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规范、正确、真实、完整核算工程投资,及时结转固定资产;㈡ 严格按照已批复的施工图纸按质按量施工,体现工程的安全性,确需变更设计时,要严格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并按照相关程序报批;㈢加强对参建单位的监督管理,充分体现监理和造价审核单位有偿、专业化服务的特点,做到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的目的,切实发挥其作用;㈣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程序的学习,增强对施工合同条款的审核,严谨制订合同条款,避免合同不具执行力;㈤加强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资料的管理,在项目结束后收集整理完善相关资料,及时查缺补漏,确保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据建水县曲江镇人民政府的整改报告反映问题已按照审计处理意见整改完毕。对于工程价款不实问题曲江镇人民政府再次与施工单位相关工程负责人进行核对复查,双方于审计结果无异议,已按照审计决算审计金额全部支付完工程款,安全护栏未按设计施工问题曲江镇人民政府进行了相关变更程序,变更了施工图。
建水县审计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