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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场监管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9-184502-732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2-12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建水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建发〔2022〕8号)文件精神,在建水县全面依法治县办和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不断完善制度体系,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加强法制监督,扎实推进法治建设,有效推动了市场监管科学、有序发展。现将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中共建水县委 建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水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我局成立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法治建设工作。 

  制定印发《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制工作要点》(建市监法发[2023]4号 ),将依法治县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推动深度融合。 

  二、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学习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作为党员干部重点学习内容。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四方面落实并履行依法治县建设责任。专题会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党和人民处理新时代法治问题的根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结合工作实际,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既要严格执法,又要解决市场经营主要问题和困难,还要依法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执法全过程,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便民化,执法过程规范化,消费纠纷处理高效化。 

  三、推进市场监管执法重点工作 

  (一)优化制度流程,深化审批改革。一是全面推开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鼓励申请人全程网上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等6个环节事项,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至1个工作日内办结。营业执照办理按照开办时间压减至3个工作小时内办结。二是实现区块链云签名,手机上完成文件签署,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方便异地股东办理业务。三是建立歇业制度,允许市场主体适度“休眠”,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年,给经营困难企业提供一个缓冲时间,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四是实现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审批自助服务,对符合智能化开办的个体工商户实施“零跑腿”“不见面”“全天候”“自动批”,降低了申请人办事成本,让群众体验到“一次不用跑”就完成工商登记的便利服务,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五是落实变更注销便利化改革,通过网上申请办理的企业变更业务不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实行网上公示注销公告、简化提交资料。 

  (二)加大民生领域执法力度,净化市场环境。(1)开展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专项执法行动。“铁拳”行动查办案件116件,其中查办侵权假冒类案件2件。(2)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共监测医疗美容广告46条次,监测网站1个次,现场检查医疗美容机构10个次,排查投诉举报1件,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未发现有“虚假宣传”“无证行医”“假货频现”“价格欺诈”等医疗美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共办理医疗广告类案件1件。(3)持续推进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全县食品安全普通程序案件共立案查处48件。(4)开展明码标价(收费公示)专项检查。加强节假日期间停车场、宾馆、酒店、特色客栈、民宿、商场、超市、景区、农贸市场等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加强美容美发行业明码标价监管。做好我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停车场收费监管。 

  (三)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1)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按照《红河州“个转企”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到2025年建水县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数需累计达到1032户,我县已经累计推动612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2023年截至目前我县个转企512户,完成州级年度目标任务323户的158.51%。(2)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监管措施。一是完善“一单两库”,牵头建水县市场监管领域县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制定抽查事项清单;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部门“双随机”抽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常态化,牵头21个成员单位制定并实施“两个”计划。2023年,共制定年度部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工作计划70项,截至10月24日,共录入系统抽查计划69项,已完成42项,完成抽查计划的60%;共制定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工作计划32项,共录入系统抽查计划32项,完成26项,完成率81%。(3)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权益。一是依法依规对涉及前置许可登记的审批事项进行登记,对不涉及前置许可的事项严格遵循《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法无禁止即可为”原则及国家商事制度改革的相关精神进行审批,并严格履行好“双告知”义务。认真做好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核发工作。今年以来,《营业执照》10343份,接受咨询2752人次,提供档案查询226次。按照省、州《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方案》要求,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2021年7月以来我县涉改事项70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事项7项,2021年7月至今累计办理3件,2023年上半年办理0件;审批改为备案事项5项,2021年7月至今累计办理2283件,2023年上半年办理513件;实行告知承诺事项12项,2021年7月至今累计办理1741件,2023年上半年办理685件;优化审批服务事项46项,2021年7月至今累计办理6087件,2023年上半年办理1268件;惠及户数9828家。 

  (四)抓安全、强保障,守护市场安全。 

  1.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完善建水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机制和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全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各项重要工作方案规划和总结。今年来制定印发了《2023年建水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清单》《建水县米线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建水县散装白酒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建水县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等系列文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持续开展散装白酒质量安全整治。以散装白酒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为契机,制定并印发了我县工作方案,明确监管步骤,突出监管重点,通过进一步健全散装白酒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全县散装白酒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着力提升生产加工水平,着力规范市场流通秩序,着力规范标签标识,大力消除餐饮风险隐患,进一步提升我县散装白酒质量安全。三是持续开展粮食及其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以3.15曝光泰国香米事件和米线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为契机,持续开展粮食及制品的质量安全专项治理,针对“泰国香米事件”,我局迅速行动,组织对辖区大米生产企业、粮油批发部、超市等重点单位开展突击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40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户200余户次,未发现生产企业制售假香米,流通经营户销售“3•15”曝光的“香精勾兑”泰国香米等违法行为;四是制定了米线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开展了禁用境外碎米生产加工米线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县米线产品生产经营秩序,助力米线产品产业发展。五是深入开展酱腌菜生产加工专项治理。为加强酱腌菜食品安全,规范我县酱腌菜行业,尤其是腌制小米辣的行业发展,今年4月17—20日,我局配合州市场监管局,邀请省质检院专家到我县针对酱腌菜生产加工业开展专项检查调研工作。本次共检查小米辣生产加工单位21家,通过实地走访、面对面交流,进一步摸清我县目前酱腌菜生产加工行业状况及存在的问题,为后续进一步规范工作打下基础。六是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巩固“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成效,县市监局印发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及时召开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提出重点工作要求,对此次专项再研究再动员再部署。对幼儿园、托幼机构、义务教育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强化对学校周边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售卖“三无食品”“五毛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环境。七是强化其他各类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食品生产企业标签标识、食糖及固体饮料质量安全专项“回头看”、肉制品质量安全、保健食品及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不断净化了食品市场,巩固提升了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八是严打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我县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等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办理有关食品安全协查案件,悉心听取检察建议,极力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截至目前,食品科共指导各所办理食品安全类案件39件,收缴罚没款共计173251元,办理有关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案件协查12件,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建议4次,回复办理情况函4次,办理食品安全有关问题信访案件2件。 

  2.强化药品安全监管。一是按照《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两品一械”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建水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及工作安排的通知》等专项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召开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持续开展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确保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安全。二是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使用环节,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我局印发《进一步加强个体诊所和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个体诊所、零售药店购进经营使用十个重点内容整治。三是继续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为进一强化法律意识,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药品市场经营秩序,查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药品的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局印发《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以全县中草药店、中药材店、农副产品店、土特产店等为重点整治单位,重点整治内容是:一是检查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经营户是否经营中药饮片。是否出售非自种自采的地产中药材;是否出售28种毒性中药材和是否出售42种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药材;二是中草药店、中药材店、农副产品店、土特产店是否存在将中药材、中药饮片打粉、压片、装胶囊、泡药酒等加工制作成制剂并加贴宣称药品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的标签后出售;三是加强广告的管理。店内是否存在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即食品、保健食品等产品不得存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广告内容) 

  3.强化特种设备监管。一是做好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元旦、春节、“两会”、高考、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二是深入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2023年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37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47人(次),抽查各类特种设备1409台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9份,约谈企业1家,立案查处2件,处罚金额到账4万元,有效促进了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稳定。三是2023年继续深入开展生产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对建水县辖区内液化石油汽充装站、钢瓶检验站、氧气、乙炔生产充装站、天然气储备站等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法定检验隐患整治,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整治,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整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安全。开展危险化学品、消防产品、燃气灶具(灶管阀)产品质量隐患排查,共检查危险化品销售企业7家,消防产品销售企业3家,燃气灶具(灶管阀)销售企业13家。四是深入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对老旧电梯、自动人行道,自动扶梯等进行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出行安全。截至2023年10月10日,今年检查电梯723台;10 月 18 日红河州弥勒市佛城商都发生一起电梯坠落事故后,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一是摸清底数,建水县辖区内有登记注册的电梯1493台,在用1443台,停用50台,处于安装告知过程中电梯117台(其中超过15年老旧电梯32台、货梯22台、杂物电梯39台),建水奥城体育馆未检验未投入使用的2台五层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二是及时制定了《建水县电梯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召开电梯隐患排查工作部署会,并抽调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专家技术人员2人,市场监督管理局6人,应急管理局2人,在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配合下分成四组开展建水县电梯安全事故隐患排查,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3日,共检查电梯使用单位187家,电梯624台(其中货梯12台),下达特种安全监察指令书12份,排查出电梯安全隐患49条。五是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石油液化气充装站2家,气瓶48916只(次);检查LNG气化站3家,其中一家停产,检查长输管道166.3千米,公用管道62.53千米,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份,已整改已检验。 

  4.强化产品质量监管。一是开展重要工业产品检查,重点对辖区电动车销售单位进行检查,电动车经销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进行购货和销售,不得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进行销售。组织相关科室和乡镇市场监管对辖区内所有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无照销售行为;打击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无CCC认证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强化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整治,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解除限速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规的查处力度。同时向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发放《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车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告诫书》和签订《电动车销售行业主体责任承诺书》。二是强化高锰酸钾、车用燃油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符合性审查,督促企业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主动性。通过专项整治,降低了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风险,提高安全管理能力,致力于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充分运用生产许可证约束作用,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开展生产许可证评审、年度备案工作,确保所生产的获证产品的环境条件、产房要求、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和检验条件等持续满足获证产品生产的要求。四是查处并办结质量违法案件4件。五是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开展省级监督抽查抽样21个,县级质量抽样59个。六是开展燃气具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家用燃气灶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燃气用软管等燃气具和瓶装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整治生产、销售的家用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可以人为调节压力、生产销售的燃气具产品标志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等违法行为。七是组织召开2023年度建水县质量工作推进大会暨“质量月”启动仪式,会上就近期质量建设工作以及开展2023年度“质量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省州县政府推行“三项制度”的要求,我局已制定“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建市监发〔2019〕49号)并开展工作。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上,我局的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监管活动中产生的其他行政执法信息通过“建水县人民政府门户信息网站”进行公示;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我局主要采取书式记载的方式贯穿于整个办案过程,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办予以记录;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我局把所有案件均纳入法制审核范围,对所有查办的行政执法案件须通过法制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处罚,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中共有法制机构审核人员2人进行审核把关。今后,我局将加大执行“三项制度”的力度,使之贯穿于整个市场监督管理活动中。 

  (二)严格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我局在市场监督管理活动中,严格履行执法责任,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以严格执法促进质量提升。一是实行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根据近年来修订的法律法规,我局全面清理、规范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执法事项并作修改,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已修改完成《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县政务局审核后在省编办的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根据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要求,我局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州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裁量基准,在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均按规定裁量理由及裁量基准写进去,做到公平、公正。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行政执法证的管理方面,截至目前,我局对到期的、无效的34个行政执法证向司法部门提出了免试换证申请。我局目前持有效执法证80人,新申请3人。2021年12月,为配合云南省行政执法证管理系统的运用,我局向建水县司法局报备了全局中行政执法人员持证名册。按照国家和省州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我局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统一使用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下属市场监督管理的名义进行,在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证件、执法服装及标识标志、行政执法系统运用等,均与上级部门保持一致,做到了规范、统一。四是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2023年我局根据县级司法部门、州市场监管局的要求参与开展了2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6个,均为优秀案卷。五是严格规范案件审核程序。2023年1月至2023年10月间,参考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合法、适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行政处罚适当行政处罚程序合法等审核重点,我局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执行与结案、案卷归档等方面对118件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进行了审核,通过案件审核,提高办案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程序正当遵循要求。 

  (三)切实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创新干部学法用法,通过以案促学强实践、执法培训等多样形式开展学法活动,把依法行政思想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市场监管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依法行政能力和专业水平。二是为加强法治宣传,深入推进法制建设,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于2022年11月28日根据《关于成立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建市监法发〔2016〕2号)调整了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市场监管主责主业同部署、同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合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普法规划到位、工作责任到位。三是我们着眼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诚信守法、依法经营意识,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坚持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的“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面向全社会的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教育。除了正常的普法、学法外,我局依托现有的条件,在办公楼走廊及注册大厅等处,充分利用来办事人员多等优势,将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廉政文化等各种法治文化元素已经融入到法制宣传中,设置电子显示屏1块,制作各种法治文化展版、宣传栏、警示牌等50余面,使其注册大厅有、走廊有、办公室有,把一些与工作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通过宣传栏,宣传画等方式向干部职工、群众宣传,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促进法治建设。四是我局制定了《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建立了普法责任机制,成立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普法工作纳入部门总体工作计划,与市场监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以切实有效的普法工作举措,推动落实普法工作。形成《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八五”普法中期工作自查报告》,将“八五”普法工作自查自评,不断完善改进。 

  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对照《关于做好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通知》(建治县办发〔2023〕17号)文件精神,上报我局党组书记和局长的领导干部个人述法报告。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予以安排谋划。县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六、存在困难与不足。 

  一年来,我局依法治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定困难。具体表现为: 

  (一)监管人员短缺、人员老龄化严重,监管任务日益繁重。随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市场监管职能不断增加、市场主体总量不断增长,执法工作量急剧增多,执法难度日益加大,全局执法人员偏少、年龄结构老化严重,基层所执法车辆不足,导致诸多工作职能不能切实履行到位。 

  (二)重点行业监管亟待加强。围绕特种设备开展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活动还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宽量大,假冒药品、过期食品、临期食品、包装标识不全、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等问题时有发生,年度监督检查覆盖率与日常监管成效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 

  (三)监管能力和监管手段需要创新提升。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涌现的市场新领域、商业新模式、消费新变化,传统的监管手段已经显得越来越不适应,需要不断探索创新监管模式,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和效率。 

  (四)安全风险隐患依然存在。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安全隐患和问题苗头时有出现,群众食品安全观念意识偏低,偏远地区和农村食品教育安全宣传效果不明显。家庭自采自食野生菌中毒事件仍有发生。  

  (五)市场主体培育困难。由于经济发展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导致部分实体店退出,影响市场主体发展,目前保存量已然是个大难题,在此环境下促增量就存在很大困难。  

  七、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市场主体倍增常态化与市场监管统筹推进,持续巩固和发展市场监管工作成果。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突出政治机关属性,增强政治意识,善于把握政治大局,牢固树立政治引领业务方向。按照州委赵瑞君书记坚持一切围绕二十大,一切服从二十大,一切捍卫二十大的要求,建水县市场监管局将始终牢牢把握二十大这条主线,统筹安保维稳与市场监管,协调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重大任务和工作有效落实。持续提升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准确运用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指导市场监管,确保市场监管的正确方向不偏移。二是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改革登记注册方式、简化登记注册流程,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探索缩减前后置审批事项;加强电子化的宣传,提高知晓率和“一网通办”能力,努力做到“0”见面办理;持续扩展简易注销适用范围,提高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度。深化“先照后证”、“证照分离”改革;推进“互联网+审批”,争取做到全县市场主体100%电子化审批,提高执照办理“0”见面率。三是强化“四大安全”监管,抓好日常督查、专项检查、抽检监测、执法办案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安全监管领域无事故。四是创新监管模式为企业“减负”,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不定向抽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序竞争环境和企业运营环境。五是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以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为抓手,做到一个平台受理,保证投诉咨询畅通无阻。六是加强市场监管队伍教育培训,拓展“互联网+市场监管”双向发力,不断推进党建与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的互融互促,全面提升队伍业务能力。七是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县”这个主题,做好以“宪法”为主的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