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改信息公开
-
索引号jsxfzggj/2026-00012
-
发布机构建水县发展改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6-09-23
-
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6年度项目招投标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一、抽查事项和内容
(一)抽查事项
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核准的,并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开展抽查。
(二)抽查内容
评标专家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的有关规定,是否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监管规〔2023〕4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情形,对评标专家的评标资格、评标行为进行抽查。
二、抽查检查时间
2026年11月10日前
三、检查对象及抽取方式
(一)检查对象
2个2025年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核准的,并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二)检查对象名单抽取方式(结合信用风险分类,确定各类风险等级的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或户数。)
随机抽取2个2025年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核准的,并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四、执法检查人员选派方式
由抽查实施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分别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
五、检查方式
本次抽查方式采取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
六、抽查检查结果判定及录入公示
(一)抽查检查结果判定
抽查检查结果主要依据检查事实和制定检查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定。
(二)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公示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县发展和改革局在抽查工作完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向社会公示。
七、抽查检查结果分类处理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的问题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抽查脱节。
八、工作要求
(一)选派专业人员。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派与本次抽查事项相关的业务科室参与抽查工作。
(二)严格依法行政。执法人员要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抽查工作。抽查工作中杜绝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谋取利益等情形,不得妨碍被抽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强化宣传服务。抽查中要注重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把上门抽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指导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2026年9月17日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首页
新闻资讯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古城建水
专题专栏


滇公网安备 532524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