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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9-18513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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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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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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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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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发改局认真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工作
近期,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为确保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顺利开展,建水县发改局认真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工作,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建水供电有限公司,要求按照“同网同价”原则,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云南省城乡居民生活用能实施电能替代用电价格方案,即:对每户每年1560千瓦时以内的电量执行每千瓦时0.36元的到户电价,超过1560千瓦时的电量执行居民阶梯电价,以确保扶贫安置点居民正常的生活用电,同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我局将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