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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9-185035-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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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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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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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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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团山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规范后开始实行
近期,为规范团山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停车服务收费,促进建水旅游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关于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依照定价程序对建水团山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制定方案进行了成本监审、召开听证会,并报州、县人民政府同意,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州发展改革委和县发改局分别于2018年5月21日、2018年3月30日发出通知,团山景区门票价格、景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优惠减免政策公示后开始实行。具体内容为:一是团山景区门票价格为每人次50元;团山景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小车为每辆次5元,大车为每辆次10元。二是门票及停车优惠措施:对身高1.2米及以下或6周岁及以下儿童、70周岁及以上或持《老年优待证》的老年人、持有效证件的离休人员、现役军人、残疾人实行免票;对军队退休干部、学生及未成年人实行半价优惠;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实行价格优惠,优惠率最高不得超过门票价格的20%;对本地居民可以设置月(季、年)度门票实行价格优惠,具体优惠措施由建水团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并报州、县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对接送游客临时停车不超过15分钟免收停车费。三是门票价格执行时间从2018年5月21日起公示3个月后执行,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从2018年4月1日起执行。同时要求收费单位严格按批准的门票价格及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并自觉接受价格、旅游部门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