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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改信息公开
  • 索引号
    jsxrmzf/2024-00093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2-12
  • 时效性
    有效

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2018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我县2018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调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确保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规范、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结合我县实际,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围绕节日消费集中的民生价格领域,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形势分析预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调控,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为我县城乡居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保持市场价格稳定,确保群众过好春节,对维护党的十九大开局具有重要意义,我县发改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调控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对我县迅速开展了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二是及时发出提醒告诫通知。对我县粮油经营单位、美好家园、金方等大型超市、液化气站、成品油经营企业、旅行社、景区(景点)、宾馆酒店、停车场等发出了32份提醒告诫通知书。要求各经营单位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市场的正常供应,依法经营,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确保春节期间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与群众节日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禽蛋奶盐等必需品及液化气、成品油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基本稳定。各经营单位要切实做好明码标价工作,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景区要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参观门票价格,按规定在售票点醒目位置悬挂明码标价公示牌,认真落实票价减免优惠政策,公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门票价格。宾馆、酒店要在大堂总台醒目处明确公示各类房型价格,禁止哄抬价格,保持客房价格的基本稳定,自觉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三是加强价格调控,稳定重要商品市场价格水平。我县发改局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掌握春节期间粮油肉禽蛋菜奶盐等生活必需品及我县特色商品市场和价格变化,加强分析研判,必要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组织货源、调运,确保我县春节期间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稳定。

  四是切实开展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督检查。首先,开展生活必需品、生活服务业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对大型超市、家政服务、农贸市场等开展市场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家政服务、洗车、餐饮、宾馆酒店等存在价格上涨情况,如家政行业平时按合同价约定保洁费1-2元/m2,临近春节前半月左右保洁费上涨为3-5元/m2;洗车行业也比平时上涨5-10元;宾馆酒店价格平时打折优惠,春节七天黄金周期间均无打折优惠,按最高标价收取;农贸市场蔬菜、肉类及餐饮行业也不同程度存在价格上涨问题,但涨幅不大,如牦牛火锅店牦牛肉春节期间由平时40元/盘上涨到45元/盘;结合中央、省、州开展烟酒市场价格专项巡查通知要求,州烟草公司建水分公司根据春节市场的需求,充分满足春节前卷烟销售市场,积极采取措施,自2018年1月1日至2月15日一共安排11次订货,比平时增加三分之一订货次数。此外客户经理积极指导卷烟零售户订货,合理备足各品牌卷烟库存数量,库存天数约在14-20日的范围内,确保春节期间市场需求。大型客户库存在800-1000条左右,中型客户库存在400-500条左右,小型客户库存在200-300条左右。我县酒类市场货源充足、价格稳定,在检查中没有发现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也没有发现相互串通、操纵市场的价格违法行为。上述服务行业在春节期间出现价格上涨问题属于正常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属市场调节价,并不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古人云:有钱不买腊月货,鹅卵石三分钱卖一个。在中国特色市场经济条件下,群众对春节期间服务行业消费品价格适度上涨行为已能普遍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市场调节价只要明码标价即可,在春节期间出现供需矛盾,价格才会上涨。其次,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价格监督检查,对建水客运站、豪帅等出租车公司等进行了检查,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违规涨价、价外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春节七天我县高速公路收费站口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全面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春节期间免收小型车辆通行费等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第三,开展旅游市场价格监督检查,联合县旅发委、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大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旅游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了旅游门票价格、餐饮住宿等环节价格秩序规范,旅游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五是充分利用价格举报12358监管平台,安排专人认真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保证价格举报电话12358春节七天24小时畅通,认真办理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至目前,我县12358价格举报平台尚未接到春节期间因价格上涨的举报或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