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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改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9-184928-682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1-23
  • 时效性
    有效

我县贯彻落实国家电价收费政策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国家电价政策落实到位,根据国家、省价格主管部门的通知精神,自2017年12月1日起,临时用电的电力用户不再缴纳临时接电费。县发改局贯彻落实国家电价收费政策,县供电有限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收取临时接电费。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组织清退,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共收取2204100元临时接电费,按要求正在清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