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发改信息公开
  • 索引号
    jsxrmzf/2024-00083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6-27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发改局及时处理回复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投诉

  近期以来,我县12358价格举报平台经常接到群众投诉称:在建水城区多条道路和部分小区车主在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时,以前停车不收费现在为什么一停车就收费,特别是住在小区的车主不能接受。接到投诉后,县发改局价格行政执法人员组成2人检查组及时赶到现场对投诉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经查,我县随着城市建设不断推进,车辆拥有量与日俱增,城区现有的停车场和停车泊位已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停车的需要,加之城乡人居环境工作的提升,县交警大队撤销了部分原主干道上停车泊位共计243个,出现了停车泊位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为进一步缓解停车难问题,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县交警大队依据相关政策新增18条临时停车泊位路段,已报县发改局备案,并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制作新增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公示牌13块。县发改局接到投诉后,在第一时间和县交警大队进行了协商,要求县交警大队向社会公布新增临时停车泊位路段。截至目前,我县城区临时停车泊位路段共计30条3506个停车泊位。根据《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建水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通知》(建发改价〔2012〕11号)文件规定“按时段计费,20分钟内不收费;20分钟至30分钟(含半小时)收费2.00元,之后每延长1小时加收1.0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日每车位同一车辆停放最高收费不超过12元。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时段8:00至22:00。每日22:00至次日8:00时段不收费”,县发改局价格执法人员对投诉人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投诉进行了全面详细解答,力求做到让投诉人理解、支持、包容建水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配合做好我县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工作,树立我县良好的旅游形象。

  下一步县发改局将联合县交警大队加强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监管,对在临时停车泊位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要求建水安通顺临时停车泊位公司加强收费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职业道德,杜绝一切形式的乱收费,做到文明收费、规范收费,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县发改局、县交警大队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