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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改信息公开
  • 索引号
    jsxrmzf/2024-00084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6-25
  • 时效性
    有效

我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第二轮普法宣传活动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转发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二十周年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县发改局继续开展第二轮价格法普法宣传活动,圆满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二十周年普法宣传活动。

  在宣传活动期间现场共接受群众价格咨询5起,并邀请相关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责任制要求,在我县群众中宣传普及价格法及价格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治价水平,增强了全社会的价格法治意识。在此期间,新闻媒体播出一篇关于建水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二十周年新闻报道;《建水》刊发一篇《关注民主 服务发展 切实做好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纪念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来,我县价格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宣传融入平时价格行政执法工作中,认真做好价格行政执法工作,并精心打造“12358”价格举报平台,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正确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价格权益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妥善化解价格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实施已二十年,二十年来价格主管部门经历多次机构改革,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实施之初的物价局,到工商物价局、发展计划局,再到现在的发改局,随着机构改革方案的进一步深入,建水县发改局价格行政执法职责和人员编制将并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管如何改革,不管在什么岗位,我们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前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价格执法水平,提高价格价格系统依法行政自觉性,增强全社会价格法治意识,保护建水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化解价格矛盾,为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我们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