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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zsthjjjsfj/2025-0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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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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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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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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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 我分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3-7626081、7626696(建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建水县建水大道647号(县人民政府人大楼3楼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邮编:654399
项目名称 | 红河宏俊工程有限公司年生产40万吨沥青混凝土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建水县青龙镇沙山村长冲门 | 建设单位 | 红河宏俊工程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晨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占地面积23320平方米,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建设沥青拌和生产车间、原料堆棚、综合业务用房,安装环保型沥青混凝土搅拌设备1套及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建成后设计年生产沥青混凝土40万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①有组织废气a、17米高粉料仓废气 17米高粉料仓废气主要为石粉输送废气,罐装车输送石粉至筒仓时粉尘会随筒仓里的空气从筒仓顶部的排气口排出,粉料仓顶部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对粉料仓外排的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后通过距离水平地面17m处的仓顶排口(DA001)排放,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污染物限值的要求。b、20米高排气筒20米高排气筒废气为新料和再生料生产系统烘干滚筒内产生的有机废气,搅拌缸中产生有机废气及粉尘,成品卸料口的废气,振动筛分等过程中产生粉尘(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过重力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末端设置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有机废气后通过20米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准》(GB 9078-1996)中表2、表4排放限值要求;NOx、有机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c、大块再生料破碎粉尘粒状沥青混凝土旧料有约2%呈大块状,需要破碎进行破碎。项目在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破碎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污染物限值的要求。②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原料卸料粉尘、冷料仓上料系统及原料输送系统粉尘、破碎区未收集粉尘、拌和生产区成品卸料口未收集有机废气、异味、柴油储罐废气、食堂油烟、车辆运输尾气,项目经过洒水降尘、厂房沉降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小。(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区实施雨污分流,厂区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前15分钟的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后期雨水排入青他线排水沟;项目运营期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掏作为农肥,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小。(3)声环境影响评价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为烘干滚筒、搅拌缸、提升机、破碎机、风机等产生,其源强值一般在70~80dB(A)。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噪声值均能够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因此,营运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经现场调查,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集尘、化粪池污泥、废活性炭、废导热油、设备检修废机油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储存于大垃圾桶内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堆放。布袋除尘器集尘定期清灰后作为原料回用。 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农户清掏用作农肥。废机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导热油由有资质的厂家进行更换后回收,不在厂区储存。固体废物处置达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拟审批意见 | 拟审批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 。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