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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zsthjjjsfj/2025-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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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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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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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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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关于2025年3月4日-3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4日-3月5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3-7617829 0873-7626696(建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建水县建水大道647号(县人大办公大楼3楼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邮编:654399
2025年3月4日-3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建水宏达塑胶有限公司塑料包装框扩建项目 | 建环审复〔2025〕5号 | 2025-3-4 |
2 | 利和建筑材料加工场建设项目 | 建环审复〔2025〕6号 | 2025-3-4 |
3 | 云南省曲江建水县利民乡段治理工程 | 建环审复〔2025〕7号 | 2025-3-5 |
附件【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