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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zsthjjjsfj/2025-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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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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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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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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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 我分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3-7626081、7626696(建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建水县建水大道647号(县人大办公大楼303室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邮编:654399
项目名称 | 建水宏达塑胶有限公司塑料包装框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南庄镇羊街村委会余粮村路口旁 | 建设单位 | 建水宏达塑胶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云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总占地面积9952m2,本次项目扩建为生产线扩建,现新增4条生产线,以及增加破碎处理工序,新增产能120万套塑料包装框,其他6条生产线不变,最终形成300万套塑料包装框的产能。项目已于2024年9月26日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9-532524-04-01-885973。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废气项目运营期粉尘主要来源于搅拌、住宿、破碎工序。注塑工序以非甲烷总烃计,集气罩收集后由UV光催化氧化装置和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和破碎工序会产生少量粉尘,通过围挡控制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预测结果显示,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监控浓度限值,项目排放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为冷却水,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做肥料,不外排。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经厂房隔声、合理布局、设备减振后,各厂界预测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限值要求。4.固废包装废物,暂存在一般固废间,统一收集后外售;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暂存在一般固废间,最后100%回收利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至乡镇垃圾站,由环卫清运;食堂泔水,泔水桶进行集中收集后,按照住建部门相关要求进行处置;隔油池废油脂,按照住建部门相关要求进行处置;废润滑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和废UV灯管更换后由厂家直接带走。5.土壤及地下水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项目不新增占地,在原有厂房新增设备,原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已设置为重点防渗区;隔油池、化粪池、一般固废暂存间、循环水池为一般防渗区;除重点、一般防渗区外的道路、厂房等其余区域为简单防渗区。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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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拟审批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 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 。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