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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信息公开
  • 索引号
    自动生成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 我分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3-7626081、7626696(建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建水县建水大道647号(县人大办公大楼303室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邮编:654399


项目名称年产8000吨雨花石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建水县临安镇东村村委会麻雀山建设单位建水县滇隆石英砂厂
环评文件类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在原有场地内新增球磨机3台、打砂机2台、甩光机5台等同步建设完善相应环保设施,形成年产雨花石8000吨。总投资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项目施工期间保证厂房内通风;②室外施工时,禁止在大风天气施工期且对设备及辅材使用土工布覆盖,减少扬尘的产生;③室外施工时,定期进行洒水降尘,并设置施工围挡,减少材料堆场和施工车辆扬尘影响。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人员如厕依托原项目已建卫生间,产生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原项目区内进行施肥;②施工人员清洗废水经隔油池收集后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原项目区内进行施肥;③少量施工废水使用容器收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3、声环境防治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②施工期间避免同时动工,分阶段进行安装,避免噪声源强较大对周边造成影响;③文明施工,施工器材、设备零件等轻拿轻放,运输车辆限速行驶。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①建筑垃圾和设备废包装可回收出售的出售给资源回收单位,不可回收部分由建设单位定时清运处理,并按住建部的规定处置;②项目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项目区已设置生活垃圾桶收集后,运至指定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置。运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生产厂房进行封闭,仅预留进出口,并配套喷雾降尘装置;②白色雨花石生产线新增2套布袋除尘器+15m高DA001排气筒,处置颗粒物;③彩色雨花石生产线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15m高DA003排气筒,处置颗粒物。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①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②本次扩建不新增人员和用地,生活污水和雨水等均依托原项目处理排放。产噪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定期检查,维修设备,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①一般固废可综合利用的综合利用,不可利用部分外售给相关资源单位;②废机油:使用10L容器收集密封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于废机油储存桶底部设置容积不小于0.01m3的托盘防止废机油泄漏,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处理,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抗渗混凝土+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层结构,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并于废机油储存桶底部设置容积不小于0.01m3的托盘防止废机油泄漏,防止废机油下渗污染地下水水质和土壤环境。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拟审批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 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 。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