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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9-185636-549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2-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建水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3-76260817626696(建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建水县建水大道647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4楼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邮编:654399

项目名称

建水金建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3m2建筑石材项目

建设地点

建水县临安镇宗家庄汽车路塘

建设单位

建水金建石材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租用建水县宗家庄汽车路塘一厂房进行石材加工生产,厂房占地面积1000m2主要建设1石材加工生产线、仓库、原材料区、办公室及其他辅助设施区,建成后年加工成型大理石、花岗石板材3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影响:本项目系租赁建水县临安镇宗家庄汽车路塘一闲置厂房进行建设,不涉及基础开挖、土石方等工程,仅在企业入驻时对自身设备进行安装、调试,根据现场调查访问,施工期不存在遗留环境问题,也无环保投诉事件发生。

运营期影响:①废气:来源于石材加工粉尘,石材成品在开槽加铁丝过程中调胶、粘接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厨房油烟;②废水:来源于办公人员废水,石材切割、修边加工废水;③噪声:来源于切割机、磨边机、抛光机、水泵等各类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④固废:来源于员工生活垃圾、石材切割过程中会产生边角料、检验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废铁丝、淀池内的沉渣、化粪池含水污泥、包装固废、废胶桶、废胶管及废机油。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切割机、抛光机均为带水作业,在对大理石、花岗石石材进行切割、磨边、修边的同时进行冲水,由于喷水量较大,切割、磨边、修边产生的粉尘与水一起形成泥浆废水进入沉淀池,排放量较小;加工过程中使用云石胶作为胶粘剂粘接石材,粘接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小,直接排放;②废水:生产区设置有3个沉淀池,对项目切割、磨边产生的工艺水进行三级沉淀处理后用泵抽回各加工设备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淋浴、洗手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③噪声:生产设备均置于车间内使用,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维护,确保设备运转良好,实行夜间不生产的工作制度;④固废:原料在切割过程中会产生边角料、检验过程会产生不合格品,大部分可以加工成小规格的石材,外售给其他有需求的客户,小部分不可再次加工的按一般固废收集后运至建水县建筑垃圾处置点进行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包装固废定期出售给废品回收站;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后运至建水县建筑垃圾处置点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设置1间一危废暂存间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 。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