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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9-185514-415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6-10
  • 时效性
    有效

建设项目拟审批前信息公开表--建水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有机肥厂)建设项目

  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建水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3-7626081、7626696(建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建水县建水大道647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4楼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邮编:654399 

项目名称 

建水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有机肥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省(自治区)红河州建水县(区)青龙镇(街道)石房子村 

建设单位 

建水盛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建水县青龙镇石房子村东北侧自开地内,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37500m2(56.25亩),其中预留用地12000m2。建设3条生产线,一条年产10万吨有机肥(粉状产品)生产线、一条年产5万吨有机-无机复混肥(粒状产品)生产线、一条年产2万吨大量元素水溶肥(粉状产品)生产线。主要建设生产厂房、原料仓库、产品仓库、办公楼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25万元,占总投资的2.2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建设厂房及配套的办公楼、硬化地面等,施工过程中将产生开挖扬尘、车辆行驶扬尘、焊接烟尘、燃油废气、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噪声、建筑垃圾、土石方、旱厕粪便。 

扬尘采取堆放原料覆盖、洒水降尘的方式减小排放;机械废气和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小,经空气扩散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污水和机械设备冲洗污水,设置1个2m3临时沉淀后回用项目内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雨天径流设置3个8m3临时沉砂池沉淀后排放,对周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噪声主要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和午休时段不施工)的方式减小影响;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用于场地内回填;土石方部分回填,其余部分清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堆放点。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旱厕粪便等,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处置率均为100%。 

二、运营期 

废气:发酵臭气(NH3、H2S)经(侧排风+留有进出口4面透明树脂瓦封闭的发酵槽)收集+生物滤床除臭设备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15m高)外排,达到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3#厂房粉状有机肥生产工序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2#排气筒(15m高)外排,1#厂房粒状肥料生产工序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4#排气筒(15m高)外排,4#厂房水溶肥生产工序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5#排气筒(15m高)外排,2#、4#、5#排气筒污染物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标排放;3#排气筒(DA003)NOx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SO2和烟尘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和表4中的二级标准、NH3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二级标准。6#排气筒颗粒物、NOx、SO2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标准。经预测,NH3、H2S无组织排监控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监控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项目食堂油烟经1台净化效率为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至屋外排放,可达标排放;项目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清掏作为项目区内菜地及绿化肥料使用,不外排;畜禽粪污、木薯渣临时堆放时产生渗滤液收集至渗滤液收集池,后回喷进行混料,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减振、厂房隔声、配套消音器等措施,昼间、夜间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排放标准的要求,项目区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统一运至石房子村垃圾收集点处置;泔水、隔油池废油脂经收集桶收集后按农业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包装袋统一收集至1个固废暂存间(位于1#原料仓库,占地面积15m2)后,统一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与原料相同,经收集袋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地面清扫降尘、文丘里+洗涤塔的除尘、热风炉炉渣、锅炉炉渣暂存于1个炉渣收集房(位于1#厂房,占地面积约15m2),定期提供给附近村民作为肥料使用。废机油经危废收集桶收集暂存在1间危废暂存间(位于办公楼,占地面积约10m2),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运营期间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处置率为100%,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 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 。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