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9-185514-182
-
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06-10
-
时效性有效
建设项目拟审批前信息公开表(久固公司年产4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建水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 我分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3-7626081、7626696(建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建水县建水大道647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4楼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邮编:654399
项目名称 |
久固公司年产4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建水县工业园区羊街片区 |
建设单位 |
红河州建水县久固混凝土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平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占地面积为13335.9m2,总建筑面积6521m2;建成后共有两条混凝土生产系统,每条系统生产能力为年产20万方混凝土,共计每年生产40万方混凝土。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气排放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粉料仓粉尘、拌合楼粉尘;本项目的生产过程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其来源有生产过程在输送、计量、加料过程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搅拌楼粉尘、原料卸载产生的粉尘以及沙堆场尘。粉料仓及拌合楼粉尘由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新建水泥制品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有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通过采取输送带密闭;对砂石料原料堆场采用三面围挡+顶棚,设置洒水降尘措施;加强厂区地面清扫及洒水降尘措施;原料运输过程采取对车辆密闭运输措施;根据预测结果粉尘落地浓度无超标点,因此厂界粉尘浓度能够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标准,即颗粒物≤0.5mg/m3。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周边修建雨水排水沟;项目拌和区地表径流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厂区降尘用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厂区降尘用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由园区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项目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预测,四周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项目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泔水、食堂隔油池废油脂,集中收集后按照农业部门规定处置;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自行修理产生的废机油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项目固废处置率达到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拟审批意见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 。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