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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9-18551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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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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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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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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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设项目拟审批前信息公开表(建水县坤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00ta万寿菊颗粒生产项目)
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建水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 我分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3-7626081、7626696(建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建水县建水大道647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4楼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邮编:654399
项目名称 |
500t/a万寿菊颗粒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建水县临安镇狗街村委会往西1.5公里处 |
建设单位 |
建水县坤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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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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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占地面积4000m2,建筑面约1500m2,其中办公生活用房建筑面积为255m2,生产用房建筑面积1220m2、柴油储存库房20m2、危废暂存间5m2。项目生产规模:年产万寿菊颗粒500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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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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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分布;项目热风炉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生产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运营期鲜花暂存池及鲜花原液收集池恶臭无组织排放量较小;食堂油烟废气满足《饮食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限值要求。因此项目运营期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厂区雨水沟渠汇流后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后回用晴天绿化,后期雨水直接外排;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再同其他生活污水排入三级沉淀池,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绿地施肥,不外排;鲜花原液及渗滤液进入鲜花原液收集池,泵回到刮板工段以喷雾状喷到已破碎的鲜花上,经过蓬松状鲜花吸收后进入烘干工序蒸发消耗,不外排。 因此,项目运营期废水可以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对项目区附近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预测,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居民区等保护目标分布,因此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定期清运至狗街村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理;初期雨水收集池、生产区沉淀池内污泥定期清掏后作为农田肥料;生活区厨房会产生少量的泔水等餐余垃圾,集中收集后按照农业农村部门规定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返回粉碎工序作为原料利用;包装固废外售回收站;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处置率达到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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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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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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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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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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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 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 。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