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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9-18541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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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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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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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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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行政审批后公示2023年7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31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mail:309878306@qq.com
联系电话:0873-7626081 0873-7626696(建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建水县建水大道647号(县人大办公大楼3楼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邮编:654399
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云南省建水县普雄白象山铅钼矿勘探项目 |
建环审复〔2023〕11号 |
2023-7-19 |
2 |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万寿菊颗粒颗料加工厂建设项目 |
建环审复〔2023〕12号 |
2023-7-3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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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建环审复[2023]11号 关于云南省建水县普雄白象山铅钼矿勘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附件【建环审复[2023]12号(天音公司万寿菊颗粒项目).pdf】
附件【建水县万寿菊颗粒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附件【云南省建水县普雄白象山铅钼矿勘探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