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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9-18535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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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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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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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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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 我分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3-7626081、7626696(建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建水县建水大道647号(县人大办公大楼303室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邮编:654399
项目名称 |
云南建水锰矿有限责任公司矿热炉煤气回收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建水县南庄镇羊街云南建水产业园区云南建水锰矿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
建设单位 |
云南建水锰矿有限责任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环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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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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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云南省建水县南庄镇羊街云南建水产业园区现有厂区内, 占地面积:7894㎡(企业现有厂区占地面积576624㎡),工程总投资27800万元。本项目是将密闭锰硅合金矿热炉的煤气进行回收二次利用,建设煤气发电回收系统。建设内容主要由下述内容组成:①新建3套煤气净化系统;②新建1座9000m³煤气柜系统;③新建1条25MW煤气发电系统,配置110t/h燃气锅炉一台;④新建1座气体站,为全厂提供压缩空气及氮气;其他辅助设施包括办公楼、机修车间、食堂、磅房、库房、门卫、道路、厂区照明绿化及围墙等依托企业现有工程。年发电16850万kw.h,该项目实施后企业现有的矿热炉原辅材料、产品和产能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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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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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扬尘 ①部分原有建(构)筑物拆除、土方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如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降尘,尽量缩短起尘时间; ②控制开挖方案,开挖土石方时要采取分区、分段、择时等方式作业,同时采取洒水、喷淋等措施,已完成的作业面应当及时覆盖,对施工场地进行及时压实处理,尽量避免大面积开挖,对开挖土石方及时进行清运、覆盖处理,避免长期散放; ③施工过程中使用砂、石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用防尘布苫覆盖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进行处理; ④施工场地出入口、场内主要道路、材料加工区、物料堆放区等应当作相应的硬化、铺装、绿化、覆盖、密闭处理,并采取洒水、喷淋、冲洗、吸尘、及时清扫等措施,对进场附近的路段都进行洒水抑尘和维护,降低对空气的影响; ⑤施工期间严禁露天焚烧橡胶、塑料、垃圾等施工固废; ⑥施工现场外围设置围栏或围墙,缩小施工现场扬尘和尾气扩散范围; ⑦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和部分施工机械控制车速,减少行使过程中产生的道路扬尘。 (2)机械设备废气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 (3)装修废气 选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建材和涂料,分区、分时段进行装修,避免废气集中排放。 2 、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间应优先在施工场地周围特别是下游设置挡墙,并沿围挡设施设置雨水截流沟,使施工区内外的雨水分流。截留沟末端设置沉砂池,整个施工作业场地的暴雨径流、施工废水、少量施工生活污水(清洁废水)均可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场地洒水及周边林地的浇洒; ②对砂、石料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防止雨水冲刷; ③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产生;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④尽量避开大雨天开挖土石方,挖动后的边坡、堆土应采取临时覆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 ⑤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企业现有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使用到的机械设备主要是挖掘机、切割机、空压机、振捣机、运输卡车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多为点声源,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拆装模板的撞击声等施工作业噪声多为瞬间噪声,施工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噪声强度在75~110dB(A)之间。项目施工场界周边300m范围内无居住区、村庄等分布,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①企业必须对施工期噪声实施严格控制,选用噪声相对较低的施工设备,并根据机械设备产生噪声的特点,使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一侧并使用低噪设备、科学施工; ②施工方装卸、搬运物件时应轻拿轻放; ③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使他们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 ④对施工机械设备定期维修和保养,避免应机械设备部件松动而加大设备噪声级。 4、施工期固废处置措施 施工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损坏或废弃的各种建筑装修材料等施工建筑废物,另外还有少量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项目拟采取下列措施做到100%妥善处置。 ①堆场施工土石方不得乱扔乱弃,统一堆放于临时堆土场,用于回填,废弃土石方清运运至建水县合法的处置场进行处置; ②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依托企业已有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收集; ③施工期部分原有建筑拆除以及新建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可以回收利用的建筑材料包装物(物)、废钢材和废木材等经收集后外售,其余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弃建筑材料集中运至建水县相关部门规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进行规范处置; ④粉状施工材料运输、建筑垃圾外运过程中必须做到密闭运输,防止沿途遗洒; ⑤施工期各类固废必须100%得到妥善处置,禁止在厂界外和周边村庄堆放、倾倒、处置任何固废。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前必须在场地下游先设置截排水沟和挡墙,避免场地废水溢流进入周边水体; ②尽可能避开雨季施工,降低水土流失。 6、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燃气发电机组废气 本项目采用沉降器+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除尘;采用低硫煤气作为燃料,同时使用去除率95%的石灰石-石膏法进行脱硫;采用低氮燃烧+SCR脱硝。烟气通过50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项目采用的工艺为排污许可规范中推荐的工艺,排气筒各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厂界浓度达标,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小,因此项目采用的烟气治理技术可行。项目所在园区无超低排放要求,可直排放无需采取额外的治理措施。 (2)油烟治理 油烟净化器是餐饮行业和诸多行业中油烟治理的可行技术,食堂加装经环保认证的油烟净化器,只要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可保障油烟达标排放,具有可行性和可靠性。 7、运营期废污水治理措施 软水制备废水、锅炉定期排水、经循环水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的水质标准后循环利用,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用于企业现有的铁合金生产线冲渣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依托企业现有的生和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后回用于绿化浇灌、道路清扫用水,以及企业现有的铁合金生产线冲渣等生产用水,不向外环境排放。 8、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墙体隔声,加装隔声罩,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和环保管理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9、运营期固废处置措施 (1)废矿物油、废催化剂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化建设。对危险废物储存点定期检查,做好收集、转运、暂存和处置等环节台账,危废暂存间设置标识牌。 (2)废分子筛、废反渗透膜和离子交换柱,更换时由厂家回收处理。除尘灰、脱硫石膏定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 (3)餐厨废弃物(含食堂废油脂)使用密闭防渗漏的容器收集后交给餐厨垃圾专业回收处置单位回收处置。 (4)生活垃圾、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定期出售给废品收购站。 10、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厂区总平面布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防火、防爆规范中的规定进行建筑设计施工。 (2)靠近煤气管线和储存设施的电气设备按相应的区域等级采用防爆级,所有的电气设备均接地。 (3)煤气净化、储存和发电车间安装可燃气体泄露报警器。 (4)根据装置各危险场所的生产类别、火灾类别、保护面积等因素,设置相应的移动灭火器。消防器材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有专人管理、负责、检查、修理、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存放。 (5)加强生产过程中设备与管道系统的管理与维修,严禁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加废矿物油储存设施的巡查管理,及时发现泄漏情况便于及时处理。规范建设事故池收集事故废水,容积268m³。设置150m³的石灰石事故浆液池1座,吸收塔检修时需排空浆池,塔内浆液通过石膏浆液排出泵排入事故浆液池,在吸收塔重新启动时,通过事故浆液返回泵把浆液送回吸收塔,作为吸收塔再次启动时的石膏晶种。 (6)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送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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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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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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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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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拟审批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 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 。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